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令2007年第4号--公布《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

来源: 网校 2014-12-22
  《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已经2006年12月20日商务部第十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工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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