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金满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来源: 网校 2014-12-22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李金满同志法律责任人资格的申请》(渤财发[2007]152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李金满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王守轩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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