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上海分公司的批复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上海分公司的申请》(安保文[2007]5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分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上海保监局提出分公司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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