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及其费率的批复

来源: 网校 2014-12-22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补充申报“新增加设备损失险”的请示》(阳光财险[2007]5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使用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及其费率,条款编号为:A14G02F01070429.未尽事宜适用于保监产险[2007]278号文件批准的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费率和费率方案。
  二、你公司应将保险条款、费率的内容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附件: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及其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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