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第82号公告--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来源:
网校
2014-12-22
注: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2007年第17号公告--公布《2007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2007年第17号公告)文件,本法规所列商品目录自2007.4.5日停止执行,其它规定继续有效。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要求,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拟定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自2006年 11月22日起执行。
二、2006年11月22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允许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备案,并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联网监管企业允许在2007年11月22日前执行完毕。上述业务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不予延期,按加工贸易有关规定办理。
三、企业申请内销的,按照《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2006年第52号公告)》规定,根据海关税款缴款书日期上一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征收缓税利息。
四、本公告适用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但本公告发布之前区内已设立的企业除外。
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公告(2005年105号)》关于禁止农药、煤炭加工贸易的相关规定终止执行,以本公告为准。105号公告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以本公告规定为准。今后,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要求,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拟定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自2006年 11月22日起执行。
二、2006年11月22日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允许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备案,并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完毕;以企业为单元管理的联网监管企业允许在2007年11月22日前执行完毕。上述业务到期仍未执行完毕的不予延期,按加工贸易有关规定办理。
三、企业申请内销的,按照《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2006年第52号公告)》规定,根据海关税款缴款书日期上一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征收缓税利息。
四、本公告适用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但本公告发布之前区内已设立的企业除外。
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公告(2005年105号)》关于禁止农药、煤炭加工贸易的相关规定终止执行,以本公告为准。105号公告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以本公告规定为准。今后,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