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国土资发[2004]11号,以下分别简称《十项措施》和《五条禁令》),要求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严格执法、优质服务、依法、高效向全社会公开国土资源政务信息,达到便民、利民。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07号,以下简称《通知》),2004年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并对全国地(市)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确定了6个省级和10个市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示范单位”,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加大各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力度,提高网上信息服务质量,切实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牢固树立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公正、公平、公开的良好社会形象,部决定根据《十项措施》、《五条禁令》和《通知》的具体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对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的检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2005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05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二日
附件:2005年度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2005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制定2005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根据《十项措施》和《通知》对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政务信息在本级独立网站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开。本年度将对省、市、县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省、市两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的重点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以及制度建设,并对网站的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具体内容见附表一和附表二。对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检查的重点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具体内容见附表三。
二、工作部署
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05年11月1日~12月30日)。省级(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同时对所辖地市及区县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全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自查报告,并填写附表四、附表五及附表六(如果本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没有某项检查内容涉及的管理职能,请在自查报告中予以说明)。其中,对于市、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按照附表六要求统计市级和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普及率。同时,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检查所辖各县级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情况的基础上,推荐2~3个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随自查报告一并上报。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将本省自查报告、附表和省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或办法于2005年12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质两种形式)提交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部组织检查阶段(2006年1月1日~1月31日)。部将组织人员通过互联网对照各地自查报告对各省、市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部将认真总结两个阶段的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部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提高对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注重实效。
(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省本级和市级、县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自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开展检查,切实加强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三)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对外信息网站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强化信息网站安全技术措施的同时,注重提高网站性能和运行效率,加快国土资源网络体系和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
(四)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管理规定,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形成网上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网上意见及时处理与反馈的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联系人:杨庆第 贾萍
电 话:010-66558623 66558703
E-mail:pjia@infomail.mlr.gov.cn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措施》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禁令》(国土资发[2004]11号,以下分别简称《十项措施》和《五条禁令》),要求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依法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严格执法、优质服务、依法、高效向全社会公开国土资源政务信息,达到便民、利民。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07号,以下简称《通知》),2004年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并对全国地(市)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确定了6个省级和10个市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示范单位”,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加大各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力度,提高网上信息服务质量,切实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牢固树立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公正、公平、公开的良好社会形象,部决定根据《十项措施》、《五条禁令》和《通知》的具体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对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的检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2005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05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五年九月二日
附件:2005年度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2005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制定2005年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
根据《十项措施》和《通知》对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政务信息在本级独立网站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开。本年度将对省、市、县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省、市两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的重点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以及制度建设,并对网站的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估,具体内容见附表一和附表二。对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检查的重点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具体内容见附表三。
二、工作部署
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05年11月1日~12月30日)。省级(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同时对所辖地市及区县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全省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自查报告,并填写附表四、附表五及附表六(如果本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没有某项检查内容涉及的管理职能,请在自查报告中予以说明)。其中,对于市、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按照附表六要求统计市级和县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普及率。同时,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检查所辖各县级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情况的基础上,推荐2~3个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随自查报告一并上报。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将本省自查报告、附表和省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或办法于2005年12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质两种形式)提交部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部组织检查阶段(2006年1月1日~1月31日)。部将组织人员通过互联网对照各地自查报告对各省、市级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部将认真总结两个阶段的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部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提高对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注重实效。
(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省本级和市级、县级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自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开展检查,切实加强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三)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对外信息网站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强化信息网站安全技术措施的同时,注重提高网站性能和运行效率,加快国土资源网络体系和统一的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建设。
(四)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管理规定,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形成网上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网上意见及时处理与反馈的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联系人:杨庆第 贾萍
电 话:010-66558623 66558703
E-mail:pjia@infomail.ml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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