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04年第68号公告--2005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出口配额总量

来源: 网校 2014-1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05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04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附件:2005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出口配额总量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全国国税局 > 中央经济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