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检查和调研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流域机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
根据部党组《关于印发<2004年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水党[2004]7号)的要求,经研究,我部将组织对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调研的目的
按照国家在资源环境管理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的要求,通过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和调研,分析和研究水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经验、典型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水利系统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二、检查和调研的内容与方式
采取实地检查和调研的方式,检查和调研提纲见附件。
三、检查和调研的组织
检查和调研由部政策法规司会同驻部监察局组织,各流域机构参加检查和调研。
四、时间安排
实地检查和调研将于6月-10月间进行,具体时间和日程由各检查(调研)组安排。
11月底前完成总检查(调研)报告起草工作。
五、分组安排
实地检查和调研分为6个组,每组3-5人。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组 别 调研地区 备注
*9组 长委、四川、贵州、湖北
第二组 黄委、河南、甘肃、宁夏、青海
第三组 海委、松辽委、天津(松辽委重点为国际河流执法)
第四组 淮委、安徽、湖南、江西
第五组 珠委、广东、广西(重点为涉港、澳地区执法)
第六组 太湖局、上海、浙江、福建
六、其他事项
请流域机构选派熟悉情况、文字功底好的同志(1名)参加检查和调研,并于5月30日前将名单报部政策法规司。
联 系 人:许维、李晓静
联系电话:(010)63202891、63202919
传 真:(010)63202921
二00四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水行政执法检查和调研提纲
一、执法队伍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及人员(专兼职比例、编制、身份)情况
二、执法保障(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情况与比例;装备配置;津贴、保险)情况
三、制度与能力建设及其落实情况
四、执法工作的思路、重点、具体做法、经验及其执法绩效
五、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措施、建议
六、水务一体化管理及其水行政管理职能扩大后水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与对策措施、建议
七、水行政执法的特殊性(特点)及其与其他行业行政执法的比较与不同(另单附材料)
八、典型案例及其查处情况(另单附材料)
九、着装自查自纠及清理整顿情况(另单附材料)
根据部党组《关于印发<2004年水利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水党[2004]7号)的要求,经研究,我部将组织对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调研的目的
按照国家在资源环境管理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的要求,通过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和调研,分析和研究水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经验、典型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水利系统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二、检查和调研的内容与方式
采取实地检查和调研的方式,检查和调研提纲见附件。
三、检查和调研的组织
检查和调研由部政策法规司会同驻部监察局组织,各流域机构参加检查和调研。
四、时间安排
实地检查和调研将于6月-10月间进行,具体时间和日程由各检查(调研)组安排。
11月底前完成总检查(调研)报告起草工作。
五、分组安排
实地检查和调研分为6个组,每组3-5人。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组 别 调研地区 备注
*9组 长委、四川、贵州、湖北
第二组 黄委、河南、甘肃、宁夏、青海
第三组 海委、松辽委、天津(松辽委重点为国际河流执法)
第四组 淮委、安徽、湖南、江西
第五组 珠委、广东、广西(重点为涉港、澳地区执法)
第六组 太湖局、上海、浙江、福建
六、其他事项
请流域机构选派熟悉情况、文字功底好的同志(1名)参加检查和调研,并于5月30日前将名单报部政策法规司。
联 系 人:许维、李晓静
联系电话:(010)63202891、63202919
传 真:(010)63202921
二00四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水行政执法检查和调研提纲
一、执法队伍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及人员(专兼职比例、编制、身份)情况
二、执法保障(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情况与比例;装备配置;津贴、保险)情况
三、制度与能力建设及其落实情况
四、执法工作的思路、重点、具体做法、经验及其执法绩效
五、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措施、建议
六、水务一体化管理及其水行政管理职能扩大后水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与对策措施、建议
七、水行政执法的特殊性(特点)及其与其他行业行政执法的比较与不同(另单附材料)
八、典型案例及其查处情况(另单附材料)
九、着装自查自纠及清理整顿情况(另单附材料)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