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湄洲湾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来源: 网校 2014-12-22
福建省物价局:
  报来《关于调整湄洲湾电厂上网电价的请示》(闽价[2004]商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湄洲湾电厂上网电价393元(含税),超发电量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0元(含税)。
  二、同意授权你局在湄洲湾电厂商业运行期内,根据煤炭价格、银行利率、税收等变化调整该厂上网电价,并报我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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