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3年第42号公告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国科学院评估研究中心根据原国家经贸委二○○二年第24号公告公布的《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对301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黑龙江敏感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取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而未参加评价)。
  经综合评分,海尔集团公司等11家企业技术中心得分在90分以上,评为优秀;托普集团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283家企业技术中心得分在60-90分之间,评为合格;吉林造纸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技术中心得分在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现将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3年评价结果、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排序前100名企业名单以及技术开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排序前100名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此评价仅是针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年度工作评价,不涉及企业其他方面的工作。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技术[2001]926号)《关于调整〈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规定,对评价不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将另行发文公布取消其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资格;对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等55家评价得分低于70分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警告。希望上述企业要积极进行整改,加大力度,加快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步伐。
  附件:一、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03年评价结果
  二、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排序前100名企业名单
  三、技术开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排序前100名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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