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44号
来源:
网校
2014-12-2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已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开始期终复审调查(附件1)。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在复审期间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具体事项如下:
一、自2003年7月10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税则号48010000、48026110、48026910,产品规格为每平方米重量45克、46克和48.8克等,宽度为781毫米、787毫米、762毫米、1562毫米等),继续按照反倾销税税率表(新闻纸)(附件2)所列的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的计算公式为:
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反倾销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二、凡进口经营单位(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进口新闻纸必须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为加拿大、韩国和美国,还需提供原厂商发票。
对于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新闻纸时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且经查验也无法确定货物的原产地不是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海关按照附件2所列的其他加拿大公司适用的比率征收反倾销税;对于能够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是加拿大、韩国和美国,但进口经营单位不能提供原厂商发票,且通过其他合法、有效的单证、证据也无法确定生产厂商的,海关按附件2所列的相应国家其他公司适用的比率征收反倾销税。
三、有关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新闻纸如何征收反倾销税等方面的问题,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9号)执行。
四、对于经海关检验归入税则号48010000 、48026110、48026910项下的新闻纸,如企业认为其进口的货物并非用于印刷报纸、刊物而不应适用反倾销措施的,应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由商务部决定是否对其征收反倾销税。海关总署将根据商务部的决定通知有关海关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28、29号)(略)
2.反倾销税税率表(新闻纸)
附件2:反倾销税税率表(新闻纸) 原产国 供货厂商名称 征收比率 加拿大 豪森纸浆有限公司 61% 雄师集团 59% 太平洋纸业公司(原MB/出口销售有限公司) 57% 阿森纳公司 78% 芬利森林工业公司 78% 其他加拿大公司 78% 韩国 韩松纸业有限公司 9% 其他韩国公司 55% 美国 所有美国公司 78%
一、自2003年7月10日起,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税则号48010000、48026110、48026910,产品规格为每平方米重量45克、46克和48.8克等,宽度为781毫米、787毫米、762毫米、1562毫米等),继续按照反倾销税税率表(新闻纸)(附件2)所列的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的计算公式为:
反倾销税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反倾销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二、凡进口经营单位(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申报进口新闻纸必须向海关提交原产地证明,如果原产地为加拿大、韩国和美国,还需提供原厂商发票。
对于进口经营单位申报进口新闻纸时不能提供原产地证明,且经查验也无法确定货物的原产地不是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海关按照附件2所列的其他加拿大公司适用的比率征收反倾销税;对于能够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是加拿大、韩国和美国,但进口经营单位不能提供原厂商发票,且通过其他合法、有效的单证、证据也无法确定生产厂商的,海关按附件2所列的相应国家其他公司适用的比率征收反倾销税。
三、有关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新闻纸如何征收反倾销税等方面的问题,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9号)执行。
四、对于经海关检验归入税则号48010000 、48026110、48026910项下的新闻纸,如企业认为其进口的货物并非用于印刷报纸、刊物而不应适用反倾销措施的,应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由商务部决定是否对其征收反倾销税。海关总署将根据商务部的决定通知有关海关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28、29号)(略)
2.反倾销税税率表(新闻纸)
附件2:反倾销税税率表(新闻纸) 原产国 供货厂商名称 征收比率 加拿大 豪森纸浆有限公司 61% 雄师集团 59% 太平洋纸业公司(原MB/出口销售有限公司) 57% 阿森纳公司 78% 芬利森林工业公司 78% 其他加拿大公司 78% 韩国 韩松纸业有限公司 9% 其他韩国公司 55% 美国 所有美国公司 78%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