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3年1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该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执行该条例,明确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办案适用条例的有关法规依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深刻理解条例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组织对地方法规的清理工作,对照条例和清理后的行政审批项目,核对地方法规中相应的处罚条款,并提出相应的实施意见。
三、目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正在修订之中,由于该条例未对无证或者超越许可证范围经营的行为直接规定处罚,处罚事项可以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应当取得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销售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按照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实施财产罚,可以依法没收无证生产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
(二)对知道或应当知道是无证产品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按照第十五条规定处罚。
(三)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登记保存)财物的,按照第十六条规定处罚。
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执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时,如遇到问题,应当及时反馈至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
2003年1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该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执行该条例,明确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办案适用条例的有关法规依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深刻理解条例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重要意义。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认真组织对地方法规的清理工作,对照条例和清理后的行政审批项目,核对地方法规中相应的处罚条款,并提出相应的实施意见。
三、目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正在修订之中,由于该条例未对无证或者超越许可证范围经营的行为直接规定处罚,处罚事项可以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应当取得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销售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的,按照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实施财产罚,可以依法没收无证生产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
(二)对知道或应当知道是无证产品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按照第十五条规定处罚。
(三)当事人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登记保存)财物的,按照第十六条规定处罚。
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执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时,如遇到问题,应当及时反馈至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