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计量检定授权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经了解,目前计量检定授权管理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其中较突出的是一些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将计量检定授权纳入量值传递工作统一管理,计量检定授权时不能充分考虑量值传递工作需要,应当授权的不授权、不该授权的滥授权、授权后无人监督、有问题无人解决、被授权单位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已影响到全国量值传递工作。为加强计量检定授权工作的监督,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全国量值传递体系的正常运行,根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计量检定授权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充分发挥对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检定授权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将计量检定授权纳入量值传递工作统一管理。要责成局内计量行政部门专事监督管理全省计量检定授权工作(含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切实做到量传与授权统一管理、宏观调控、合理布局、严格考核、日常监督,及时处理问题,充分发挥计量检定授权在量值传递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凡未责成局内计量行政部门专事监督管理全省计量检定授权工作的,需要对所属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能开展的计量检定项目授权时,应当按照《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报请总局统筹安排。
三、总局不再制定新的计量检定授权考核规范。对申请承担单位内部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技术机构,统一规定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进行考核授权;对申请向社会开展计量检定工作的单位,统一规定按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进行考核授权。
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建立与被授权单位的日常联系档案,指导被授权单位依法行事,帮助解决开展量传遇到的问题。同时应当监督被授权单位(含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严格遵守《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履行授权义务,保持技术水准,在授权的区域和项目范围内开展量值传递工作。
五、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继续根据本地区实施计量法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经济合理、就近就地、方便生产、利于管理的原则,通过计量检定授权的形式,充分利用社会计量技术力量为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
经了解,目前计量检定授权管理工作存在诸多问题。其中较突出的是一些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未将计量检定授权纳入量值传递工作统一管理,计量检定授权时不能充分考虑量值传递工作需要,应当授权的不授权、不该授权的滥授权、授权后无人监督、有问题无人解决、被授权单位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已影响到全国量值传递工作。为加强计量检定授权工作的监督,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全国量值传递体系的正常运行,根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计量检定授权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充分发挥对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计量检定授权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将计量检定授权纳入量值传递工作统一管理。要责成局内计量行政部门专事监督管理全省计量检定授权工作(含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切实做到量传与授权统一管理、宏观调控、合理布局、严格考核、日常监督,及时处理问题,充分发挥计量检定授权在量值传递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凡未责成局内计量行政部门专事监督管理全省计量检定授权工作的,需要对所属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能开展的计量检定项目授权时,应当按照《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报请总局统筹安排。
三、总局不再制定新的计量检定授权考核规范。对申请承担单位内部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技术机构,统一规定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进行考核授权;对申请向社会开展计量检定工作的单位,统一规定按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69)进行考核授权。
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建立与被授权单位的日常联系档案,指导被授权单位依法行事,帮助解决开展量传遇到的问题。同时应当监督被授权单位(含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严格遵守《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履行授权义务,保持技术水准,在授权的区域和项目范围内开展量值传递工作。
五、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继续根据本地区实施计量法的需要,按照统筹规划、经济合理、就近就地、方便生产、利于管理的原则,通过计量检定授权的形式,充分利用社会计量技术力量为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