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兼业代理市场整顿方案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保监办,各保险公司:
为传达《中国保监会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的意见》(保监发[2001]108号)、中国保监会监管工作例会及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动员大会的精神,现将《保险兼业代理市场整顿方案》印发给你们。各保监办和各保险公司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保险兼业代理市场整顿方案
*9阶段:保险公司自查自纠阶段
各保险公司以省级分公司为单位,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执行《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0]189号)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是:
(一)清理本公司未经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人;
(二)按照规定将多家代理关系调整为一家(产寿险公司可各一家);
(三)完善兼业代理管理制度;
(四)健全保险兼业代理人档案;
(五)发放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
(六)检查、清理兼业代理单证和业务;
(七)检查签发保单的保险兼业代理人是否经过批准。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保监办上报自查自纠结果。
第二阶段:整顿规范阶段
各地保监办根据各保险公司的自查自纠情况,依据《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执行《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0]189号),对本辖区的保险兼业代理市场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顿和规范,重点是:
(一)保险公司兼业代理管理制度是否合规;
(二)兼业代理关系是否经过审批;
(三)多家兼业代理关系是否调整完毕;
(四)兼业代理合同中委托代理险种是否在核定的范围内;
(五)保险兼业代理人单证管理和保费结转情况;
(六)签发保单的保险兼业代理人是否经过批准;
(七)对经过审批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发放《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阶段
各保监办应在10月10日前将整顿规范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保监会,保监会根据上报情况对保监办的整顿规范工作进行抽查。保监办上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辖区内保险兼业代理人数量和保险兼业代理关系数量(以磁盘形式);
(二)多家代理关系调整情况;
(三)《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发放情况;
(四)保险兼业代理人签发保单情况;
(五)保险公司发放《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情况;
(六)保险公司建立保险兼业代理人管理制度情况;
(七)保险公司和保险兼业代理人的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
(八)保险兼业代理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九)保险兼业代理市场整顿结果汇总表。
为传达《中国保监会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的意见》(保监发[2001]108号)、中国保监会监管工作例会及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动员大会的精神,现将《保险兼业代理市场整顿方案》印发给你们。各保监办和各保险公司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整顿工作顺利进行。
保险兼业代理市场整顿方案
*9阶段:保险公司自查自纠阶段
各保险公司以省级分公司为单位,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执行《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0]189号)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是:
(一)清理本公司未经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人;
(二)按照规定将多家代理关系调整为一家(产寿险公司可各一家);
(三)完善兼业代理管理制度;
(四)健全保险兼业代理人档案;
(五)发放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
(六)检查、清理兼业代理单证和业务;
(七)检查签发保单的保险兼业代理人是否经过批准。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保监办上报自查自纠结果。
第二阶段:整顿规范阶段
各地保监办根据各保险公司的自查自纠情况,依据《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执行《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0]189号),对本辖区的保险兼业代理市场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顿和规范,重点是:
(一)保险公司兼业代理管理制度是否合规;
(二)兼业代理关系是否经过审批;
(三)多家兼业代理关系是否调整完毕;
(四)兼业代理合同中委托代理险种是否在核定的范围内;
(五)保险兼业代理人单证管理和保费结转情况;
(六)签发保单的保险兼业代理人是否经过批准;
(七)对经过审批的保险兼业代理人发放《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阶段
各保监办应在10月10日前将整顿规范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保监会,保监会根据上报情况对保监办的整顿规范工作进行抽查。保监办上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辖区内保险兼业代理人数量和保险兼业代理关系数量(以磁盘形式);
(二)多家代理关系调整情况;
(三)《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发放情况;
(四)保险兼业代理人签发保单情况;
(五)保险公司发放《保险兼业代理委托书》情况;
(六)保险公司建立保险兼业代理人管理制度情况;
(七)保险公司和保险兼业代理人的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
(八)保险兼业代理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九)保险兼业代理市场整顿结果汇总表。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