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司关于大庆油田部分电量执行新价问题的复函

来源: 网校 2014-12-22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大庆油田部分电量执行新价的请示》收悉。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决定,你公司供大庆油田部分电量(12亿千瓦时),自2000年7月15日起,按新目录电价每千瓦时优惠4.8分钱执行,2001年每千瓦时优惠2分钱,2002年开始全部执行新的目录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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