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青年兴业领头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自去年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首届全国青年兴办领头人以来,各地团组织和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继续推进“下岗青工创业行动”,积极引导和扶持下岗青工和失业青年通过创业实现再就业,涌现出了一大批下岗或失业后不等不靠、自立自强、自主创业,勇于创办微型企业的青年兴业领头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更多的下岗青工和失业青年走自主创业之路,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国青年兴业领头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下岗或失业后通过创业实现再就业,并为社会创造了一定就业岗位的青年。
二、评选名额
共评选10年“全国杰出青年兴业领头人”和100名“全国优秀青年兴业领头人”。
三、评选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创办了一家以上企业。
2.创办企业前是下岗青工或失业青年。
3.所创办企业吸纳下岗职工10名以上,并占员工总数的50%以上。
4.所创办企业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5.获得过再就业工作表彰的优先考虑。
事迹特别突出的,评为杰出青年兴业领头人。
四、评选步骤
1.推荐(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省(区、市)团委会同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将《全国杰出(优秀)青年兴业领头人推荐表》连同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10日前报共青团中央青工部机关事业处,过期无效。
2.评审(10月11日至10月31日)。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对各地上报的评选对象进行评审,确定全国杰出青年兴业领头人和全国优秀青年兴业领头人正式人选。
3.表彰(11月中旬)。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通知或召开会议,对全国杰出青年兴业领头人和全国优秀青年兴业领头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选全国青年兴业领头人,是推进“下岗青工创业行动”的重要措施,对于引导下岗青工和失业青年转变就业观念,强化创业意识,投身创业实践,促进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严格把关。全国青年兴业领头人应当是下岗或失业青年创业的典型,是新时期中国青年创业的先进代表。各地务必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3.加强宣传。各地要抓住全国青年兴业领头人评选的时机,在下岗青工和失业青年中发现一批新的创业典型,进行宣传,营造自主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全国杰出(优秀)青年兴业领头人名额分配表(略)
2.全国杰出(优秀)青年兴业领头人推荐表(略)
自去年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首届全国青年兴办领头人以来,各地团组织和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继续推进“下岗青工创业行动”,积极引导和扶持下岗青工和失业青年通过创业实现再就业,涌现出了一大批下岗或失业后不等不靠、自立自强、自主创业,勇于创办微型企业的青年兴业领头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更多的下岗青工和失业青年走自主创业之路,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第二届全国青年兴业领头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下岗或失业后通过创业实现再就业,并为社会创造了一定就业岗位的青年。
二、评选名额
共评选10年“全国杰出青年兴业领头人”和100名“全国优秀青年兴业领头人”。
三、评选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创办了一家以上企业。
2.创办企业前是下岗青工或失业青年。
3.所创办企业吸纳下岗职工10名以上,并占员工总数的50%以上。
4.所创办企业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5.获得过再就业工作表彰的优先考虑。
事迹特别突出的,评为杰出青年兴业领头人。
四、评选步骤
1.推荐(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省(区、市)团委会同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将《全国杰出(优秀)青年兴业领头人推荐表》连同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于10月10日前报共青团中央青工部机关事业处,过期无效。
2.评审(10月11日至10月31日)。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对各地上报的评选对象进行评审,确定全国杰出青年兴业领头人和全国优秀青年兴业领头人正式人选。
3.表彰(11月中旬)。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通知或召开会议,对全国杰出青年兴业领头人和全国优秀青年兴业领头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选全国青年兴业领头人,是推进“下岗青工创业行动”的重要措施,对于引导下岗青工和失业青年转变就业观念,强化创业意识,投身创业实践,促进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严格把关。全国青年兴业领头人应当是下岗或失业青年创业的典型,是新时期中国青年创业的先进代表。各地务必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3.加强宣传。各地要抓住全国青年兴业领头人评选的时机,在下岗青工和失业青年中发现一批新的创业典型,进行宣传,营造自主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全国杰出(优秀)青年兴业领头人名额分配表(略)
2.全国杰出(优秀)青年兴业领头人推荐表(略)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