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人事考试主管机构:
根据建设部、人事部总体安排,现将2000年度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部执业资
格注册中心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人事考试主管机构要密切配合,分
工合作,相互协调,按照“200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表一)的要求,做好各个
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
二、各地注册建筑师管埋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工作。报名组织工作至7月底结束。考试安排见“200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表二)。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除续考人员外,不再办理新的部分科目考试;
2、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200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表三)规定申报;
3、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综合性中型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2000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表四)规定申报;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
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四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者。
三、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考试部门要按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做好考场设置,准考证编排、
试卷预订及评卷等各个环节的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请于8月10日前将试卷预订单(试卷预订单与1999年相同)报人
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四、200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采用PTMIS98 2.O版进行管理。鉴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1996年未考,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的意见,要求1995年合格成绩的有效期延至2000年,为此,在PTMIS982.0版安装完后,将XKS_STRU.DBF库中的VALID_YEAR字段下的数字从5改为6。考试日期和时间对照附表二进行修改。
五、为加强对住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各地注册建筑师
管理委员会和考试部门应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司“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手册》的函”(人职字[1997]20号)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考场、考纪管理工作的通知”(注建[1998]14号)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作图题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和考生应当面确认装订、密封好考卷。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报名时请将“关于印发《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考试注意事项》的通知”(注建秘[1999]1号)中的有关要求印发给考生。
七、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计算器(报考《建筑结构》科目的考生必须带计算器)、三角板、丁字尺、建筑模板、绘 图笔(墨线制图)、铅笔、橡皮、钉书器、比例尺。作图题草图纸由各地统一配发,考后收回。一级2号6张(其中《建筑设计与表达》4张,《场地作图》2张),二级2号2张。
八、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按照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
1、考试报名费由各地商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部门核定;
2、考务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一、二级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
九、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阅卷办法另行通知。
十、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试前一周分别上报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人事部人事考试
中心。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值班电话:(010) 68255273、(010)68255344(Fax)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值班电话:(010)67758273
附表一:200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表二:200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附表三:200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附表四:2000年度全国二级注船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建设部、人事部总体安排,现将2000年度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部执业资
格注册中心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人事考试主管机构要密切配合,分
工合作,相互协调,按照“200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表一)的要求,做好各个
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
二、各地注册建筑师管埋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工作。报名组织工作至7月底结束。考试安排见“200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附表二)。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除续考人员外,不再办理新的部分科目考试;
2、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200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表三)规定申报;
3、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综合性中型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2000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表四)规定申报;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
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四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者。
三、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和考试部门要按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做好考场设置,准考证编排、
试卷预订及评卷等各个环节的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请于8月10日前将试卷预订单(试卷预订单与1999年相同)报人
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四、200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采用PTMIS98 2.O版进行管理。鉴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1996年未考,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的意见,要求1995年合格成绩的有效期延至2000年,为此,在PTMIS982.0版安装完后,将XKS_STRU.DBF库中的VALID_YEAR字段下的数字从5改为6。考试日期和时间对照附表二进行修改。
五、为加强对住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各地注册建筑师
管理委员会和考试部门应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司“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手册》的函”(人职字[1997]20号)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考场、考纪管理工作的通知”(注建[1998]14号)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作图题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和考生应当面确认装订、密封好考卷。
六、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报名时请将“关于印发《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考试注意事项》的通知”(注建秘[1999]1号)中的有关要求印发给考生。
七、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计算器(报考《建筑结构》科目的考生必须带计算器)、三角板、丁字尺、建筑模板、绘 图笔(墨线制图)、铅笔、橡皮、钉书器、比例尺。作图题草图纸由各地统一配发,考后收回。一级2号6张(其中《建筑设计与表达》4张,《场地作图》2张),二级2号2张。
八、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应按照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
1、考试报名费由各地商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部门核定;
2、考务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每科60元;一、二级作图题考试每科120元。
九、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阅卷办法另行通知。
十、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试前一周分别上报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人事部人事考试
中心。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值班电话:(010) 68255273、(010)68255344(Fax)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值班电话:(010)67758273
附表一:200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表二:200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附表三:2000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附表四:2000年度全国二级注船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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