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贷款还本付息项下远期购汇业务的若干规定
来源:
网校
2014-12-22
*9条 目的和用途
中国银行(以下简称“中行”)开办贷款还本付息项下远期购汇业务,旨在协助其借款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按时足额还本付息;购汇款项只能用于归还中行外汇贷款本息,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申请条件
(一)中行贷款还本付息项下远期购汇的申请人(以下简称“客户”),必须是对中行(包括其分支机构)负有还本付息义务的外汇贷款借款人;
(二)客户在中行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余额不得少于远期购汇所需金额;
(三)如客户未在中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中行信贷业务部门可要求客户缴纳100%的保证金。
第三条 申请必备材料
客户申请办理中行贷款还本付息项下远期购汇,需按中行的规定和要求填写远期结售汇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文件或材料:
(一)中行信贷部门出具的对办理中行贷款还本付息项下远期购汇业务的意见;
(二)中行信贷部门出具的还本付息通知单;
(三)客户在中行开立账户(含基本存款账户、还款保证金账户)的证明或证据;
(四)《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如系国外转贷款,还须出具外汇管理局还本付息核准件;
(五)中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第四条 操作
(一)远期购汇的币种(注:目前暂限于美元)和金额,应等于四个月内到期的外汇贷款本金、利息、费用的币种和金额;远期购汇交易交割日,应定在有关还本付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二)交割后,所购外汇应存入客户在中行开立的还款保证金账户,用以偿还中行的外汇贷款本息。
(三)如果客户与信贷部门商定贷款展期,客户可于原远期购汇交割日前三个工作日向中行具体办理远期结售汇部门提出推迟交割的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签署新的《远期结汇/售汇协议书》。推迟期限要根据贷款展期后的还款期限而定;因推迟交割而发生的费用及对中行造成的损失,由客户全额承担。
第五条 其他
(一)贷款还本付息项下远期购汇的《远期结汇/售汇协议书》、《远期结售汇签约登记表》、《远期结售汇到期未履约情况表》等表格,应由中行信贷业务部门抄送外汇资金管理部门。
(二)中行贷款还本付息项下远期购汇是一项新型业务,各级信贷部门在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款的前提下,应本着客户自愿的原则,积极配合外汇资金和国际结算部门对该项业务进行推荐与宣传。
(三)由中行提供担保的对外融资项下付款,可比照本办法办理远期购汇业务。
(四)本规定未明确的其他事宜,均按《中国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中国银行(以下简称“中行”)开办贷款还本付息项下远期购汇业务,旨在协助其借款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按时足额还本付息;购汇款项只能用于归还中行外汇贷款本息,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申请条件
(一)中行贷款还本付息项下远期购汇的申请人(以下简称“客户”),必须是对中行(包括其分支机构)负有还本付息义务的外汇贷款借款人;
(二)客户在中行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余额不得少于远期购汇所需金额;
(三)如客户未在中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中行信贷业务部门可要求客户缴纳100%的保证金。
第三条 申请必备材料
客户申请办理中行贷款还本付息项下远期购汇,需按中行的规定和要求填写远期结售汇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文件或材料:
(一)中行信贷部门出具的对办理中行贷款还本付息项下远期购汇业务的意见;
(二)中行信贷部门出具的还本付息通知单;
(三)客户在中行开立账户(含基本存款账户、还款保证金账户)的证明或证据;
(四)《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如系国外转贷款,还须出具外汇管理局还本付息核准件;
(五)中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第四条 操作
(一)远期购汇的币种(注:目前暂限于美元)和金额,应等于四个月内到期的外汇贷款本金、利息、费用的币种和金额;远期购汇交易交割日,应定在有关还本付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二)交割后,所购外汇应存入客户在中行开立的还款保证金账户,用以偿还中行的外汇贷款本息。
(三)如果客户与信贷部门商定贷款展期,客户可于原远期购汇交割日前三个工作日向中行具体办理远期结售汇部门提出推迟交割的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签署新的《远期结汇/售汇协议书》。推迟期限要根据贷款展期后的还款期限而定;因推迟交割而发生的费用及对中行造成的损失,由客户全额承担。
第五条 其他
(一)贷款还本付息项下远期购汇的《远期结汇/售汇协议书》、《远期结售汇签约登记表》、《远期结售汇到期未履约情况表》等表格,应由中行信贷业务部门抄送外汇资金管理部门。
(二)中行贷款还本付息项下远期购汇是一项新型业务,各级信贷部门在保证借款人按期还款的前提下,应本着客户自愿的原则,积极配合外汇资金和国际结算部门对该项业务进行推荐与宣传。
(三)由中行提供担保的对外融资项下付款,可比照本办法办理远期购汇业务。
(四)本规定未明确的其他事宜,均按《中国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