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文化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教育影视片推荐和发行放映工作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充分运用中宣部、国家教委等部门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的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更好、更有效地解决目前中小学生影片在电影院放映困难和广大中小学生看不到优秀影片的问题,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和文化部研究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在全国中小学进一步做好教育影视片的推荐和发行放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和文化部共同组成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协调工作委员会,负责中小学生影视教育指导及影视片的评选、推荐和促进发行的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
二、各地凡有条件的地方,如电影(剧)院、俱乐部、少年宫、儿童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礼堂等,都应积极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电影放映工作,提供场地,组织片源,配合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放映场所要经有关方面检查,要符合防火、安全用电等各项标准,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三、为探索和总结中小学生教育影视片推荐、指导、发行、放映的经验,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协调工作委员会决定先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进行试点。各地也可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工作,以便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促进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四、各影视发行部门要坚持为中小学生服务的原则,积极做好优秀影视片的发行工作,包括35mm、16mm拷贝及录像带、视盘等。
五、各级教育、影视、文化行政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各地中小学、电教馆(站)到当地影视发行部门租用适合中小学生观看的影片和录像带。各地中小学要积极组织学生观看优秀影片并开展影视教育活动。
六、中小学生教育影视片的发行、拷贝出租、组织放映等都应坚持保本经营的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9位,除片租、场租实行优惠价格外,各地可因地制宜、依据城市与农村、中学与小学等不同情况收取少量费用,城市学生每人每场收1.00元至2.00元,农村学生每人每场收费不超过0.50元,用以支付放映、片租和场租等费用。
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影视发行部门应把组织好中小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视片和优秀儿童、青少年影视片,做为一项对中小学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根据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和文化部有关文件精神,由当地教育、影视和文化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
八、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工作,鼓励影视厂家生产更多更好的影视片和推动影视片的发行、放映工作,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和文化部拟根据实际情况,评选、表彰优秀中小学生教育影视片及其创作人员,表彰在面向中小学生进行影视教育,在发行、放映儿童、青少年影视片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和文化部共同组成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协调工作委员会,负责中小学生影视教育指导及影视片的评选、推荐和促进发行的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
二、各地凡有条件的地方,如电影(剧)院、俱乐部、少年宫、儿童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礼堂等,都应积极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电影放映工作,提供场地,组织片源,配合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放映场所要经有关方面检查,要符合防火、安全用电等各项标准,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三、为探索和总结中小学生教育影视片推荐、指导、发行、放映的经验,全国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协调工作委员会决定先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进行试点。各地也可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工作,以便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促进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四、各影视发行部门要坚持为中小学生服务的原则,积极做好优秀影视片的发行工作,包括35mm、16mm拷贝及录像带、视盘等。
五、各级教育、影视、文化行政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各地中小学、电教馆(站)到当地影视发行部门租用适合中小学生观看的影片和录像带。各地中小学要积极组织学生观看优秀影片并开展影视教育活动。
六、中小学生教育影视片的发行、拷贝出租、组织放映等都应坚持保本经营的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9位,除片租、场租实行优惠价格外,各地可因地制宜、依据城市与农村、中学与小学等不同情况收取少量费用,城市学生每人每场收1.00元至2.00元,农村学生每人每场收费不超过0.50元,用以支付放映、片租和场租等费用。
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影视发行部门应把组织好中小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视片和优秀儿童、青少年影视片,做为一项对中小学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根据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和文化部有关文件精神,由当地教育、影视和文化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
八、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影视教育工作,鼓励影视厂家生产更多更好的影视片和推动影视片的发行、放映工作,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和文化部拟根据实际情况,评选、表彰优秀中小学生教育影视片及其创作人员,表彰在面向中小学生进行影视教育,在发行、放映儿童、青少年影视片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