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加强涉外收养儿童出国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的实施办法》颁布施行以来,外国人来华收养中国儿童的日渐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1995年,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荷兰、瑞典、比利时、挪威等国的公民收养中国儿童3000名,今年1至4月就有近2000名中国儿童被外国人收养出境,呈明显上升趋势。目前,在办理涉外收养儿童工作中发现,有的部门和地方受利益驱动,未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收养手续,甚至采取弄虚作假,提交假证明等手段,想方设法向国外送养儿童;个别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办理护照时,超标准收取高额护照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来,境外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假借领养人身份骗取入境签证,非法采访我儿童福利院,搜集材料,使用卑劣手段,进行反华宣传活动。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正常涉外收养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收养法》及《实施办法》,加强涉外收养工作的管理,严格依法审批核发被收养儿童的出国护照,现就涉及公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涉外收养儿童出国护照审批工作应当从严审查。要从国际政治斗争的高度慎重处理这一问题,防止国际上的敌对势力借机进行反华活动,攻击我国计划生育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政策。
二、切实把好被收养儿童出国护照的审批关,严格依法办理涉外收养儿童的出境手续。在受理审批被收养儿童出国护照时,要求一律提交被收养人的户口本、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书及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收养公证书、儿童身份来历证明公证书、健康证明公证书、出生证明公证书。对申请材料要认真调查核实,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收养手续,或弄虚作假冒充弃婴、弃儿、残疾儿童或孤儿的,一律拒发护照。外国领养人要偕被收养儿童亲自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必要的询问,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护照。要建立外国领养人和我被送养儿童的档案资料。除残疾儿童和孤儿外,不准外国人一次领养二名以上和一人(一对夫妇)再次来华领养,有子女或未满35周岁的外国人不得领养中国儿童出境。
三、要与民政、司法等部门建立联系核查和相互配合、监督制度,加强对被收养儿童身份来历的调查核实工作。防止被拐卖儿童、其他非弃婴、弃儿或不满查找期限的儿童进入社会福利院被外国人收养出境。要密切注意、及时发现境内外不法分子借收养名义偷盗、抢劫、拐卖儿童犯罪线索,抓紧侦察破案。要加强对境外收养组织背景及活动情况的掌握,坚决打击跨国贩卖儿童犯罪活动。
四、在办理涉外收养儿童的出境手续时,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证件收费标准收取证件费,一律不许额外收费,不许收外汇。
五、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法律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办理涉外收养儿童工作的情况和动向,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的实施办法》颁布施行以来,外国人来华收养中国儿童的日渐增多。据有关部门统计,1995年,来自美国、加拿大、英国、荷兰、瑞典、比利时、挪威等国的公民收养中国儿童3000名,今年1至4月就有近2000名中国儿童被外国人收养出境,呈明显上升趋势。目前,在办理涉外收养儿童工作中发现,有的部门和地方受利益驱动,未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收养手续,甚至采取弄虚作假,提交假证明等手段,想方设法向国外送养儿童;个别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办理护照时,超标准收取高额护照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来,境外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假借领养人身份骗取入境签证,非法采访我儿童福利院,搜集材料,使用卑劣手段,进行反华宣传活动。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正常涉外收养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收养法》及《实施办法》,加强涉外收养工作的管理,严格依法审批核发被收养儿童的出国护照,现就涉及公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涉外收养儿童出国护照审批工作应当从严审查。要从国际政治斗争的高度慎重处理这一问题,防止国际上的敌对势力借机进行反华活动,攻击我国计划生育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政策。
二、切实把好被收养儿童出国护照的审批关,严格依法办理涉外收养儿童的出境手续。在受理审批被收养儿童出国护照时,要求一律提交被收养人的户口本、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书及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收养公证书、儿童身份来历证明公证书、健康证明公证书、出生证明公证书。对申请材料要认真调查核实,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收养手续,或弄虚作假冒充弃婴、弃儿、残疾儿童或孤儿的,一律拒发护照。外国领养人要偕被收养儿童亲自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必要的询问,不得接受任何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护照。要建立外国领养人和我被送养儿童的档案资料。除残疾儿童和孤儿外,不准外国人一次领养二名以上和一人(一对夫妇)再次来华领养,有子女或未满35周岁的外国人不得领养中国儿童出境。
三、要与民政、司法等部门建立联系核查和相互配合、监督制度,加强对被收养儿童身份来历的调查核实工作。防止被拐卖儿童、其他非弃婴、弃儿或不满查找期限的儿童进入社会福利院被外国人收养出境。要密切注意、及时发现境内外不法分子借收养名义偷盗、抢劫、拐卖儿童犯罪线索,抓紧侦察破案。要加强对境外收养组织背景及活动情况的掌握,坚决打击跨国贩卖儿童犯罪活动。
四、在办理涉外收养儿童的出境手续时,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证件收费标准收取证件费,一律不许额外收费,不许收外汇。
五、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法律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办理涉外收养儿童工作的情况和动向,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