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调整部分人民警察警衔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厅、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为了进一步解决首次评授警衔后遗留的突出问题,经国务院评授警衔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决定对部分人员的警衔进行最后一次“微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对象和条件
担任行政职务或者专业技术职务、现衔级为一级警司至二级警督的人民警察,德才表现较好,年度考核称职,从1994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含在此期间职务晋升的)达到《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的,可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调整到上一级警衔。
二、符合上述条件,但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民警察,待作出审查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调整:
(一)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达到《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时已到离休、退休年龄的;
(二)1995年9月1日前已批准调离人民警察机关的和调到非授衔单位的;
(三)受党纪或者政纪处分不满一年的;
(四)政治表现、思想品德不好的;
(五)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六)除因公致伤、致残者外,连续病休半年以上尚未恢复工作的;
(七)有其他不适合调整原因的。
四、调整的方法步骤
(一)做好宣传和思想教育。要认真宣传这次调整部分人民警察警衔的意义和原则,结合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确保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核鉴定。符合调整条件的,应在考核的基础上作出鉴定。
(三)审批。严格按照《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的批准权限审批。
(四)凡符合本通知规定调整条件的,授衔时间从达到《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之日算起。
五、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警衔关系到人民警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级人民警察机关党委和政治部门要严肃认真地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评衔标准,严格遵循审查报批程序。
这次调整警衔工作,应于1996年4月底以前完成。
为了进一步解决首次评授警衔后遗留的突出问题,经国务院评授警衔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决定对部分人员的警衔进行最后一次“微调”。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对象和条件
担任行政职务或者专业技术职务、现衔级为一级警司至二级警督的人民警察,德才表现较好,年度考核称职,从1994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含在此期间职务晋升的)达到《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的,可在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幅度内调整到上一级警衔。
二、符合上述条件,但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民警察,待作出审查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调整:
(一)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达到《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时已到离休、退休年龄的;
(二)1995年9月1日前已批准调离人民警察机关的和调到非授衔单位的;
(三)受党纪或者政纪处分不满一年的;
(四)政治表现、思想品德不好的;
(五)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六)除因公致伤、致残者外,连续病休半年以上尚未恢复工作的;
(七)有其他不适合调整原因的。
四、调整的方法步骤
(一)做好宣传和思想教育。要认真宣传这次调整部分人民警察警衔的意义和原则,结合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确保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核鉴定。符合调整条件的,应在考核的基础上作出鉴定。
(三)审批。严格按照《人民警察警衔条例》规定的批准权限审批。
(四)凡符合本通知规定调整条件的,授衔时间从达到《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的标准》之日算起。
五、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警衔关系到人民警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各级人民警察机关党委和政治部门要严肃认真地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群众监督,严格执行评衔标准,严格遵循审查报批程序。
这次调整警衔工作,应于1996年4月底以前完成。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