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建设好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原则意见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根据电力部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的“2330院校教育工程”,在2000年前要重点办好30所示范性电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贯彻这一要求,现将《关于实施“2330院校教育工程”中建设好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的原则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主管局在统筹研究本系统学校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和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制订本局争创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的实施规划,并按照“重在改革、重在建设、重在办出特色、重在提高教学质量”的指导思想,采取有力措施,使电力职业技术教育尽快适应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附件:如文
  
附件:关于实施“2330院校教育工程”中建设好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的原则意见
  1994年8月,电力工业部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创建一流电力教育培训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实施“2330院校教育工程”,其中要在2000年前办好30所左右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为实施这一目标,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建设示范性电力职业来技术学校的意义和可行性
  建设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是电力行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教育法》的重大举措。《决定》中明确指出:“努力办好现有各类职业技术学校,要有计划地对现有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加强规划建设,并集中力量办好一批起骨干示范作用的学校。”《纲要》中又进一步明确:“到本世纪末,中心城市的行业和每个县都应当办好一二所示范性骨干学校和培训中心”。这些要求的实质是通过结构调整和建设示范性学校以提高职业技术学校的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
  建设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也是实现我国电力工业发展目标的一项“先导工程”。电力工业是技术密集行业,大机组、大电网、高电压的发展趋势已经明确、自动化水平正在迅速提高,这就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要办出高质量,高效益的职业技术教育。电力职业技术教育的新型办学模式(即把电力中专、技校办成一类新型电力工业学校)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出台的。在这个新形势下,很需要有一批走在改革前列的符合现代电力企业要求的电力职业技术学校,起先导示范作用,出经验、出办法。
  电力中专、技校办学起步于50年代初期,走过了四十余年艰苦曲折的历程,几经变革,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已发展到中专校35所,技校65所,每年培养约25000名中级技术人才的办学规模,初步形成全国广泛分布的、专业基本配套的职业技术教育网络。特别是1990年底部党组提出了开展学习临汾电力技工学校的活动,1991年国家教委、劳动部分别部署了对中专、技校的教育评估工作以后,近百所电力中专、技校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扶持、指导下,各校的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学质量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被评为省部级重点学校的达69所,其中有37所还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校,可以说,电力职业技术教育进入了有史以来的*4发展时期。但是随着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化,急待对电力职业技术学校提出新的奋斗目标。前一时期所取得的成绩只是我们向新目标奋进的起跑线,这个新目标就是要建设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
  二、建设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的指导思想、方针和基本原则
  创建新型电力职业技术学校,是我部职业技术教育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一个新生事物。它具有明显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瞄准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以培养职业能力为基础,建立模块式教学体系;强化企业参与,建立企业参与办学的规范、制度等。在这一新生事物的成长过程中,在充分发挥它的先进性的基础上,进而建立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更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
  建设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应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思想和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教育法》国务院的《决定》、《纲要》为指导,以全国电力教育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特别是关于“2330院校教育工程”的要求为依据,坚持重在改革,重在建设、重在办出特色、重在提高教学质量的方针。
  制订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的建设目标不仅要有上述指导思想和方针,还要突出以下原则:
  1.导向性。在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方面,要发挥导向作用,引导电力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2.先进性。在办学机制、教学模式、课程体系、教学设施、教学方法等方面,同国际、国内职业技术教育先进水平相比,有先进的标准,能产生示范效应。
  3.典型性。在办出职业技术教育的特色,突出职业技能训练等方面,有典型的举措和显著的效果,起到带动一般的作用。
  三、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的目标要求
  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主动为电力生产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注重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全国和电力系统的职业技术学校中享有较高声誉。
  2.积极进行办学模式、教学体系改革。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效果明显。能创造有一定推广价值的教改成果和先进经验,具有先导作用。
  3.有与电力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规模,并能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在确保完成本系统,本企业培养任务的前提下,面向社会,扩大招生;充分利用自身的智力优势和技术,设备条件,多层次、多形式办学,做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结合,发挥多功能和辐射作用,以多维的,灵活的办学机制全方位为电力企业服务,为社会服务。
  4.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合理,整体水平高。团结自律,勇于开拓,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效率高,树立现代职业技术教育观念,有强烈的事业心。
  5.深入进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把传统的经验型管理转移到现代化的科学管理轨道上来,建立与新型办学模式相适应的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机制。特别是建立和完善既能保证基本教学质量又有利于贯彻因材施教,按需施教的教学管理制度。
  6.把德育放在学校教育的重要位置上。积极探索具有电力行业特色的学校德育工作规律。有健全的,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体系。不断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注重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树立良好校风,并有明显效果。
  7.有一支在思想观念,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等方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和新型办学模式要求的师资队伍。教师结构合理,比例适当。有切实可行的教师培养,培训计划,有完善的管理办法、激励机制。在充分发挥各类教师优势的前提下,着重抓好专业理论教师的技能培训和实习指导教师的理论培养,使大多数专业教师具有“双师”素质,既能讲授专业理论课程又能指导实验和实习。教师中本科以上毕业的占90%,具有中级职称的占45%~60%,具有高级职称的占25%~30%。
  8.专业设置能主动适应电力工业改革与发展对相应岗位人才的需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内容、教学方式均能体现新型办学模式的特色。建立以职业能力为主线的模块式课程教学体系,采用以职业能力训练为轴心的融通讲课、实验、实习的教学方式。
  毕业生能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职业能力强,达到“双证制”要求,能适应现代电力企业制度的需要,参与人才市场竞争能力强。
  9.有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环节切实相适应,并能满足新型办学模式要求的教学设施和教学手段,如模拟,仿真实习装置、一体化教室、多媒体电化教学设备、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等。
  10.建立起产教结合,并具有规模效益的校办产业,在经济效益、育人效益两个方面均取得显著效果,学校具有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
  11.学校与有关部门及企业联系密切,建立起使企业参与办学的有效体制和机制。
  12.学校列为主管局的重点建设学校,主管局对学校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渠道,保证必需的资金投入,积极为学校实施新型办学模式,建设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创造条件。
  四、建设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的主要措施
  建设示范性电力职业技术学校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的工程。由于电力职业技术学校的主办者是各个网省局,学校的毕业生是本网省电力职工的基本队伍,其素质的高低是影响本网省人员素质的关键因素,因此,每个网省局都要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办学,都要着力办好一所示范性学校。为此,需要研究创造一个良好的建设环境,制定相应配套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1.各网省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立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的领导。要在统筹研究本局系统学校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和进行结构调整、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制订本局争创示范性学校的实施规划,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分管教育的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协调、落实本局制订的实施规划,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指导。
  2.对重点建设学校除重点增加教育资金投入外,还要重视配备得力的领导班子,并给重点建设的学校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
  3.主管网省局要组织所属电力企业多方面地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目标的制订、教育教学的改革、专业设置的调整、毕业生跟踪评价等。
  4.重点建设的学校应根据主管局的规划要求制订本校的实施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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