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电建设工程优化工作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从1990年开始,原机电、能源两部在火电建设工程项目中开展了工程优化试点工作。经过3年多的实践,尤其是山东潍坊电厂1号机组的投产,表明工程优化项目在设备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和生产运行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了进一步加强火电建设工程优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程优化工作协调组成员调整:(名单略)。
协调组分别在机械部重大装备司和电力部建设司设立办公室。
2.经两部协商,决定将陕西宝鸡二电厂4×300MW、湖北襄樊电厂4×300MW、贵州安顺电厂2×300MW三个项目作为两部的第二批工程优化试点。另外,各电管局、电力局可与制造部门协商后在各自主管的工程项目中选择一个作为工程优化的试点,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工程优化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3.《火电建设工程优化的基本要求》已经有关单位讨论通过,现颁布试行(见附件)。在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两部协调办公室。
附:火电建设工程优化的基本要求
1.总则
1.1 为进一步抓好电力建设火电项目优质、高效等优化工作,确保设备和工程设计施工的质量,提高工程的综合效益,电力部门与制造部门联合开展了火电建设工程优化的试点。
1.2 火电建设工程优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包括机组设计制造、电厂设计、施工安装、启动调试和试生产运行等五个方面的优化工作。
1.3 工程优化的目标首先应达到现行标准、行业标准、有关规程的要求,并根据各个工程的具体情况提出更高的目标,优化是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
2.基本要求
2.1 应制订明确的优化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并经试运行考验和测试得到证实。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机组先进水平。
名称 单位 300MW 600MW 供电煤耗 g/kwh <325 <310 汽轮机热耗 kcal/Kwh <1910 <1880 锅炉效率烟煤 % >91.5 >91.5 贫煤 % >90.5 >90.5 发电机效率 % >98.7 >98.8 全厂耗水量 m3/s/mkw <0.95 <0.95 厂用电率 <5.6% <5% 试生 *9年运行时间 小时 ≥6500 ≥5500 产后 *9年可用率 % ≥90 ≥90 强迫停机率 % <5 <5 最低不投油负荷 贫煤%BMCR ≯50 ≯50 烟煤 ≯35 ≯35 汽轮发电机组振动 瓦振 mm ≯0.025 ≯0.025 轴振 mm ≯0.076 ≯0.076
其他如机组调峰能力、制造和安装受检焊口一次合格率、水压焊口泄漏率、调试、试运期间的自动系统、保护、仪表的投入及人身安全设备事故等均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2.2 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包括配套件、外购件),必须是经过优化设计的合格产品,提高设备在制造厂内的组合率,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的监造和验收制度以及按合同条款的经济责任制。同类机组过去曾出现过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解决在设备出厂之前,不能重复发生。
2.3 依靠科技进步,要推广采用成熟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并根据各个工程情况努力创新,真正做到依靠科技进步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
2.4 为强化监督体制、加强质量管理,应认真执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国家标准(GB/T19000),在工程管理方面建立了一套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严格执行。
2.5 设计优化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主要设计指标如厂区占地面积、总投资和单位造价、烟气、污水的排放标准等要达到同类型电厂的国内先进水平,图纸优良率≥95%。过去同类型工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不能再重复出现。
2.6 施工优化工作的重点是根据工程进度的安排,确保施工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和部颁标准,创优质工程。要求土建优良率≥70,安装优良率≥90%。
施工工期比部颁合理工期提前10%。
2.7 为适应现代化大机组系统复杂、自动化水平高的特点,必须加强机组的启动调试工作,全面贯彻执行部新修订的火电厂启动验收规程,完成整组启动调试阶段和半年试生产阶段所规定的各项调试和性能试验项目。
2.8 半年试生产后移交电厂正式运行时,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2.8.1 主要指标应达到工程优化目标的要求。
2.8.2 工程的各个系统全面竣工,系统完整,不留未完项目,包括已设计的环保设施、厂区绿化、道路等。
2.8.3 按移交生产和竣工验收分阶段提供完整的设计资料、施工安装资料、调试报告和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
2.8.4 电厂的总体状况达到安全、文明双达标的水平。
2.9 工程优化必须满足部颁的新厂新办法管理的要求。从设备的选择、系统设计、自控系统的水平就要为执行新厂新办法管理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电厂应制订相应的管理标准、岗位和工作标准,优化人员组合,择优上岗。
2.10 生产部门在生产准备阶段,必须编写出全套的技术规程、操作卡片、技术措施,并制订、健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的培训,上岗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学历、资历,并经过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
2.11 提高对优化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落实业主负责制、实行工程监理制和招标承包制三项重大改革。各工程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优化活动,及时协调和解决工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业主应认真把好设备选型及设备质量关。
2.12 业主和主管部门要为工程优化创造必要外部条件,保证工程资金、设备、材料按期到位;试生产是工程建设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试生产阶段的电量不列入调度分配计划,电网调度原则上应服从调试工作的需要。
3.设备制造
3.1 主机设备必须达到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3.1.1 锅炉
项目 单位 必须达到的指标 300MW 600MW 1.*5连续出力(BMCR) T/H 1025 2008 2.效率(以低热值计) % 烟煤 91.5 91.5 贫煤 90.5 90.5 3.保证蒸汽参数的出力范围 BMCR% 70~100 70~100 4.不投油稳燃负荷范围 BMCR% 烟煤 ≯35 ≯35 贫煤 ≯50 ≯50 5.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漏风率 % 投运一年内 ≯10 ≯10 投运一年后 ≯12 ≯12 6.调峰 具备调峰能力(包括两班制运行)启停时 间、负荷变化率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7.部套产品质量 全部达到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技术分 等规定中的优等品要求,严格控制焊口 质量,力争做到受压件焊口无泄漏 其余各项指标全部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 3.1.2 汽轮机 项目 单位 必须达到的指标 300MW 600MW 1.功率(在寿命期内保证的 MW 300 600 额定功率) 2.热耗 kcal/kW·H <1910 <1880 3.轴振或 μm 76 76 (瓦振) (25) (25) 4.噪声(离罩壳1米处) db(A) ≤90 ≤90 5.调峰 具备调峰能力(包括两班制运行), 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其余各项指标全部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 3.1.3 发电机 项目 单位 必须达到的指标 300MW 600MW 1.功率(在寿命期内保证的 MW 300 600 额定功率) 2.效率 % 98.7 98.8 3.轴振或 μm <76 <76 (瓦振) <25 <25 4.噪声(离罩壳1米处) db(A) ≤90 ≤90 5.调峰 具备调峰能力(包括两班制运行), 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6.漏氢量 m/day 10 11.3 7.氢气湿度 g/m 氢源(常压下) ≯0.5 ≯0.5 机内(额定压力下) ≯4 ≯4 其余各项指标全部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
3.2 对主机制造厂的要求
各主机制造厂应提高工厂的全面质量管理水平,为优化工程提供优质产品。
3.2.1 必须严格执行引进技术制造标准或国家标准。
3.2.2 从设计、工艺、制造、装箱发运全过程综合治理,提高产品实物质量。
3.2.3 持续开展《ISO 9000标准实施与质量体系认证》教育,增强全员质量意识,坚决执行质量控制守则规定的工作程序,提供齐全的验收项目质量文件。
3.2.4 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产品的监造和验收制度。
3.2.5 做好与电力设计院、电力局、电厂技术配合工作,及时提供必要的图纸、资料。
3.2.6 做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的服务工作,及时处理设备、技术、进度问题,并做好信息返馈工作。
3.2.7 及时提供在安装和检修过程中急需的备件
3.3 其它要求
火电建设工程优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方面以保证主机设备的性能和交货进度为根本原则,通力合作,相互支持。
3.3.1 为保证优化工程设备制造的合理周期,确保按期投产,设备货款一定按规定的比例到位。
3.3.2 主机的主要配套系统和控制应由主机厂负责,如锅炉的燃烧系统(风、煤等)布置及配套设备的选型,汽机回热系统及设备参数的确定、设备选型等等。
3.3.3 制造厂的标准应与电建规程中对产品检验的要求统一,如锅炉焊缝的检验标准要统一。
3.3.4 考核试验是评价优化结果的重要手段,应在工程概算中列入费用,以保证考核试验顺利进行。
4.设计
4.1 设计院主管生产技术的院领导要亲自抓创优工作的实施,对优化目标和措施要进行审签。同时注意发挥领导与群众的两个积极性,尊重并采纳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化建议。
4.2 要严格遵循国家能源与电力发展的方针和原则。设计中要贯彻经审定批准的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规范与规定,并及时掌握和采用国家新颁发的政策和规定。
4.3 注意信息及反馈,不重复发生同类工程的设计错误。
设计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和深度,(含计算书、说明书、图纸、清册等等)应符合电规总院颁发的有关规定。不应为赶进度而擅自简化,忽视质量。设计要重视每阶段薄弱环节的质量控制,克服“常见病”、“多发病”,做好专业间的联系配合和会签、校核工作。图纸优良品率应在95%以上,由于设计差错或工程量计算不准造成投资增加,其总数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
4.4 不得在设计中采用淘汰或落后的产品或工艺。经过认真的技术经济比较,在保证投产后能安全、满发的前提下,应积极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优化工程的设计,要在提高电厂设计水平方面起带头作用,并有新的突破。
4.5 有关工艺专业在设计中要执行国家环保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积极采取措施,防治废水、废气、灰渣、噪音、有害排放物对环境的污染。治理措施要有效,经济上要可行。暂可不上、今后将采用的措施(如脱硫装置)要予留补上的可能性。
4.6 概预算的编制要符合国家与电力部的现行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合理编制,工程量计算力求准确,投资要打足(政策性调正例外) 。优化工程除概算编编本身质量要高外,本工程的经济效益应优于一般工程水平。
4.7 优化工程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占地面积,三材耗量,厂用电率,耗水率,供电煤耗,电厂热效率,单位容量职工人数,单位千瓦造价水平,环保和综合利用水平等)应达到优化目标或同类型电厂的先进水平。大型发电工程设计综合指标列表如下:
大型发电工程设计综合优化指标
(新建二台国产机组)(见右侧附表)
说明:
(1)单位千瓦造价为92年静态指标。主厂房按东北、华北地区,天然地基,钢筋混凝土结构,锅炉紧身封闭。下限适用于厂址条件较好情况,上限适用于厂址条件复杂及严寒地区。
(2)厂区占地面积系按规划四台机组计列,当先建二台机组时,后二台机组的用地可提前作为施工场地征用。(指标系按二次循环,贮煤场20-25天储煤量,煤低位发热量为19000千焦/公斤,200MW机组为卸煤沟,300MW,600MW机组为翻车机考虑的)。
(3)人员定额下限按新厂新办法(300MW进口机组为450人,国产机组再增加30%),上限按老标准。
(4)生活福利建筑面积指标的下限为一般地区,上限为东北及严寒地区。
(5)主厂房可比容积与概算中体积计算的差别是锅炉房部分,即不论锅炉是屋内或露天,均不计算锅炉本体、炉前高低封以及锅炉纵向两侧运输层以下的体积,只计算炉前运转层以下部分的体积。
(6)烟尘排放标准按GB13223-91分类选取,其中符号A代表煤中应用基灰份(%)。
(7)SO允许排放标准系按两座高210米或240米烟囱,地面10米处风速U=2.5m/s的条件计算允许的*5建厂规模。否则应考虑脱硫。符合S代表煤中应用基硫份(%)。
(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Ⅰ系指向GB3838-88中的Ⅲ类水域和GB3097-82中的Ⅱ类水域的电厂排水;Ⅱ系指向GB3838-88中Ⅳ、Ⅴ类水域和GB3097-82中Ⅲ类水域的电厂提水。符号BOD代表5天的生物需氧量,符号COD代表铬法的化学需氧量。
(9)电缆长度允许有±15%幅度变化。
4.8 要根据本工程特点,在设计各阶段制定相应的优化目标和技术组织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院领导进行中间检查。
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分析计算和多方案的比选工作。优化工程设计CAD的出图率应高于40%。
优化目标在不同设计阶段有不同重点。
在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是从电力系统和规划上论证该项目的必要性,和从自然条件(区域地质、水文气象等)和外部条件(交通运输、煤源、供水、出灰等)上论证其可行性。并针对上述条件,综合进行厂址多方案比较,通过技术经济的综合论证,为项目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初步设计阶段,重点做好总平面布置和主厂房及主要工艺的方案比选。注意远近期相结合;建筑物型体处理要协调;在调查研究总结同类机组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对主、辅机的设备选型提出优选建议,对向国外招标购进的设备,要编好设备的技术规范书。在所有方案比选优化时,要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
施工图阶段,要遵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原则开展工作,主动听取施工和生产单位的意见,施工图阶段的重点是综合协调。抓好专业之间互提资料和本专业设计内容的正确和完整,做到计算准确,设计合理、不漏项、不碰撞、要坚持质量管理,提高设计质量。
4.9 施工图交出后,要进行现场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把设计上的差错消灭在施工之前。
设计进度要满足整个工程综合进度的要求,不因设计原因拖施工后腿。
设计院派驻工地代表,在专业和人力的配置上要与工地密切配合。工代要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力争将图纸的错、漏、碰、缺消灭在施工之前,院有关领导要定期现场办公。要认真执行电规总院颁发的工代制度。对设计修改的施工图,尤其是重要隐蔽工程(包括地下、水下)的施工情况,工代应积极配合施工部门加强监督,作好必要记录,为生产单位提供原始档案。
4.10 除执行电规总院规定的投产一年进行设计回访的规定外,对优化工程,在施工中期和投产初期,设计要进行阶段性回访,收集质量信息,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投产后,对设计优化工作要提出总结报告,与原订目标进行对照、分析,并对今后优化工作提出建议。
4.11 工程评优。凡列为优化工程的项目,其设计成品应符合“火力发电厂优秀工程设计评选标准”并予推荐评选。如达不到设计评选标准的要求,则承担设计的单位要做出书面报告,检查原因。
5.施工安装
5.1 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和部颁标准,创优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按“验标”进行了检验评定且经质量监督站(或中心站)核定。综合优良率≥70%,安装优良率≥90%。
5.2 土建施工工艺质量良好。
5.2.1 几何尺寸准确,外形美观,混凝土结构内实外光、棱角平直、埋件正确、接头平整,标号和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5.2.2 屋面、地下室、沟、坑无渗漏且排水畅通。
5.2.3 墙面平整、色泽均匀、线条平直、阴阳角方正、垂直。地面平整、无裂纹、无积水、盖板平稳,周边顺直。
5.3 土建主要项目质量控制良好。
5.3.1 地基处理质量可靠、沉降观测值准确且在允许范围内。
5.3.2 钢筋材质及焊接进行了跟踪管理,各验收批焊接检验一次合格率≥95%。
5.3.3 混凝土进行了全过程质量控制,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优良级>50%且消灭了差级。各验收批混凝土强度评定合格率为100%。
5.3.4 直埋螺栓各项允许偏差合格率≥90%,且*5偏差不影响安装。
5.4 对汽轮机汽缸的结合面,按冷紧要求紧固三分之一的螺栓,用塞尺检查应达到《电力建设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
5.5 汽轮发电机组转子找中心应严格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联轴器连接前后的圆周晃度变化不应大于0.02mm。
5.6 机组受监焊口一次合格率>95%。
5.7 主机润滑油系统冲洗后清洁度应达MOOG四级标准,翻瓦检查,轴瓦,轴颈无杂物和磨损;抗燃油系统冲洗后清洁度应达MOOG二级标准,调节保安系统动作灵活不卡涩。
5.8 汽机真空严密性<0.4kPa/min。
5.9 氢冷发电机运转状态下昼夜漏氢量不超过发电机氢气容积的5%。
5.10 锅炉炉顶密封良好,炉本体及热力管道保温表面温度≯50℃(在环境温度为25℃时)。
5.11 主蒸汽及再热蒸汽系统的蒸汽吹洗,在保证冲刷力的前提下,铝板冲击痕粒度<1mm的点数<10。
5.12 消除设备的漏灰、漏烟、漏风、漏油、漏水、漏汽、漏粉等七漏现象。
5.13 用微机进行电缆排列、选择a1路线,做到电缆短、少交叉、排列整齐有序,按设计要求做好电缆防火阻燃施工。二次接线整齐、美观、准确。
5.14 主要施工技术资料齐全、准确、清晰并在机组移交试生产后一个半月内移交完毕。
5.15 施工安全情况良好。
5.15.1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和大型施工机械倾翻恶性事故。年重伤事故率≯0.5‰。
5.15.2 施工现场的安全装备、安全管理、安全工器具等要实现现代化、标准化。安全设施的标准化要符合《火电安装安全设施推荐标准》的要求,施工安全管理上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5.16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5.16.1 组织力量调研国内同类机组工程的经验教训,进行超前攻关、科技攻关、制订防范措施。编审施工组织总设计,优化施工总平面和竖向布置,优化网络计划,优化施工技术方案,优化技术供应计划,优化工程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
5.16.2 由施工单位牵头组织设计、调试、生产各单位对施工图进行会审,会审发现的问题按设计变更的程序办理。
5.16.3 按照基本建设质量保证大纲、质量保证程序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优化工程的质量程序及实施细则(工作程序),制订质量计划工序管理卡,确定分部分项工程的W、H点。
5.16.4 结合工程实际,制订出治理质量通病的施工工艺纪律并严格贯彻执行。
5.17 积极探索、大胆采用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大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5.18 实行优质优价,质量与奖金挂钩的办法,对重要项目要签订“质量包保合同”。
6.启动调试
6.1 全面达到启动验收规程和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调整试运篇)规定的标准。
6.2 应具备启动验收规程和有关验评标准规定的条件才可进行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的工作。
6.3 汽轮机附属机械试运时轴承油温不高于制造厂规定值,一般使用润滑油为65-70℃,用润滑脂的不超过80℃;轴承垂直振动按额定转数的不同要求如下:
n≤100rPm 振幅≤0.07mm
1000rPm<n<2000rPm 振幅≤0.06mm
2000rPm<n≤3000rPM 振幅≤0.04mm
n>3000rPM 振幅≤0.03mm
6.4 锅炉附属机械试运时轴承工作温度应稳定,一般滑动轴承不高于65℃,滚动轴承不高于80℃;轴承振动一般不超过 0.10mm。
6.5 从冲管开始至移产试生产止,耗用的燃油量:200MW机组<1500T,300MW<4000T,600MW<9000T。
6.6 手动危急遮断器或磁力断路油门时,主汽门应迅速关闭,从开始动作到汽门全关的时间不应超过0.5秒。
6.7 具有活动试验装置的汽门,其活动试验应良好。
6.8 自动主汽门与调速汽门严密性试验,其*5漏汽量应不致影响转子转速降到1000rPm以下。
6.9 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试生产要达到断油、投高加、投电除尘、汽水品质合格、热工保护投入100%、自动装置投入>80%,调节品质基本达到设计要求,满负荷连续动作168小时(单机容量小于300MW的机组为72小时)。
6.10 各调试单位在机构的设置,力量的加强、人员素质的提高、调试装备的充实等方面要不断地适应调试单位在启动调试阶段责任逐步加重的要求。
6.11 调试单位会同安装、生产单位编制完整、准确、审批手续完备的各专业调试方案、措施和整套启动调试大纲。
6.12 调试单位提前介入,了解设计、设备、施工情况,为机组调试打好坚实基础。
6.13 试运结束后,及时组织各专业调试人员整理调试报告、总结调试工作的经验教训。
6.14 调研国内同类机组的工程有关情况,发挥调试单位的技术优势,做好超前攻关及技术攻关工作,解决调试中出现的各种难题。
7.生产准备及生产管理
7.1 国家计划任务书下达后,立即时组建电厂筹建处,参与工程建设,负责生产准备工作。
7.2 按照部颁火力发电厂岗位规范要求的学历、经历等条件,配备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各生产岗位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和主要生产岗位人员应在设备投产前2至3年配齐,一般运行岗位人员宜在设备投产前一年配齐。
7.3 要安排得力人员切实抓好培训工作,各培训教材应在投产前二年收资汇编,认真组织好培训工作,并经考试合格后择优上岗。主要值班岗位,还应经模拟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4 投产前二年收资编写各专业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规程、运行操作卡、设备维修规程、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规程制度,并建立相应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指挥系统。
7.5 生产人员要尽可能提前介入工作,参加安装调试等工作,通过提前介入熟悉设备、系统、协助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对已完成分部试运的设备,要认真做好设备代管工作。
7.6 在启动试运指挥机构领导下,积极参与设备启动试验技术、组织措施的编制。并在启动、试验、试运工作中,严格执行规程制度,精心操作,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工程顺利投产。
7.7 投产前编制全厂设备规范清册、材料手册、常用备件手册、全厂地下设施、沟道、管道图册、编制设备安全及保护定值手册、维修材料目录及初步定额和台帐、记录等设备技术档案。
7.8 做好大修所需备品、备件、材料,工器具等的配置和设备检修工艺、工序、技术标准的制度,为机组大修做好准备。
7.9 在设备投产后一个半月内完成图纸资料、安装记录、备品备件和维修专用工具的清点、移交工作,除后续工程安装必须的专用工具由双方协商移交时间外,其余资料、图纸、记录、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必须一次移交完毕。
7.10 按照部颁“新厂新办法”的规定和“高效”、“精干”的原则确定电厂经营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和配备人数,并全面落实“新厂新办法”中规定的政策。主控制室值班人员实现机电炉统一值班,全厂的万千瓦平均人数不超 人。
7.11 建立奖惩严格的规程制度、责任制,正常生产秩序与生产指挥系统,岗位工作标准明确,可操作性强,责任明确到人,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工作作风严谨,检查措施落实。
7.12 建立有效的职工培训制度,电厂培训工作应以职工岗位培训为主开展工作,逐步实现职工培训手册与上岗前培训、考核的办法。
7.13 加强设备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制订检修工艺卡、提高检修质量,精心维护,精心操作,使设备保持完好、经济状态。机组保护必须100%投入,设备等效可用系数、供电煤耗达到同类机组先进水平。水耗、补水率、调峰能力达到设计水平。
7.14 半年试生产中,应完成以下工作:
7.14.1 施工单位应完成基建未完项目,全面检查土建质量、电缆敷设与电缆孔洞、封堵、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防火设施、炉墙管道保温质量、设备泄漏情况等提出存在问题清单,由有关单位处理。在完成上述工作并经电厂验收后才能发放质量保证金。
7.14.2 由调试单位完成各种工况下,燃烧、制粉系统调试和DEH、FSSS、MEH、CCS等自动装置调试工作,投入率100%,调节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发放质量保证金。
7.15 在设备*9次大修后的*9个考核年度达到部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标准,实现“达标”,努力争取达到部颁一流企业标准。
7.16 在新机组*9次大修后,由发电厂负责根据机组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提出机组评价报告。分别就机组达到运行指标(发电量、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等效可用系数、调峰能力、补水率、水耗、单位千瓦用人数等),设备存在问题和影响机组满发、稳发、经济指标主要问题和责任单位、设计、设备、安装、调试、生产各阶段工作评价,应通报表扬、批评的单位等作出报告,报部和主管局并同时将信息反馈给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单位及投资方、成套公司、规划院等单位。
8.附则
8.1 以上条款仅根据四个工程优化试点而提出的工程优化最基本的要求,各个工程应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出等同或高于以上要求的优化目标。
8.2 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属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
1.工程优化工作协调组成员调整:(名单略)。
协调组分别在机械部重大装备司和电力部建设司设立办公室。
2.经两部协商,决定将陕西宝鸡二电厂4×300MW、湖北襄樊电厂4×300MW、贵州安顺电厂2×300MW三个项目作为两部的第二批工程优化试点。另外,各电管局、电力局可与制造部门协商后在各自主管的工程项目中选择一个作为工程优化的试点,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工程优化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3.《火电建设工程优化的基本要求》已经有关单位讨论通过,现颁布试行(见附件)。在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两部协调办公室。
附:火电建设工程优化的基本要求
1.总则
1.1 为进一步抓好电力建设火电项目优质、高效等优化工作,确保设备和工程设计施工的质量,提高工程的综合效益,电力部门与制造部门联合开展了火电建设工程优化的试点。
1.2 火电建设工程优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主要包括机组设计制造、电厂设计、施工安装、启动调试和试生产运行等五个方面的优化工作。
1.3 工程优化的目标首先应达到现行标准、行业标准、有关规程的要求,并根据各个工程的具体情况提出更高的目标,优化是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
2.基本要求
2.1 应制订明确的优化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并经试运行考验和测试得到证实。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机组先进水平。
名称 单位 300MW 600MW 供电煤耗 g/kwh <325 <310 汽轮机热耗 kcal/Kwh <1910 <1880 锅炉效率烟煤 % >91.5 >91.5 贫煤 % >90.5 >90.5 发电机效率 % >98.7 >98.8 全厂耗水量 m3/s/mkw <0.95 <0.95 厂用电率 <5.6% <5% 试生 *9年运行时间 小时 ≥6500 ≥5500 产后 *9年可用率 % ≥90 ≥90 强迫停机率 % <5 <5 最低不投油负荷 贫煤%BMCR ≯50 ≯50 烟煤 ≯35 ≯35 汽轮发电机组振动 瓦振 mm ≯0.025 ≯0.025 轴振 mm ≯0.076 ≯0.076
其他如机组调峰能力、制造和安装受检焊口一次合格率、水压焊口泄漏率、调试、试运期间的自动系统、保护、仪表的投入及人身安全设备事故等均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2.2 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包括配套件、外购件),必须是经过优化设计的合格产品,提高设备在制造厂内的组合率,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的监造和验收制度以及按合同条款的经济责任制。同类机组过去曾出现过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解决在设备出厂之前,不能重复发生。
2.3 依靠科技进步,要推广采用成熟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并根据各个工程情况努力创新,真正做到依靠科技进步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
2.4 为强化监督体制、加强质量管理,应认真执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国家标准(GB/T19000),在工程管理方面建立了一套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严格执行。
2.5 设计优化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主要设计指标如厂区占地面积、总投资和单位造价、烟气、污水的排放标准等要达到同类型电厂的国内先进水平,图纸优良率≥95%。过去同类型工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不能再重复出现。
2.6 施工优化工作的重点是根据工程进度的安排,确保施工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和部颁标准,创优质工程。要求土建优良率≥70,安装优良率≥90%。
施工工期比部颁合理工期提前10%。
2.7 为适应现代化大机组系统复杂、自动化水平高的特点,必须加强机组的启动调试工作,全面贯彻执行部新修订的火电厂启动验收规程,完成整组启动调试阶段和半年试生产阶段所规定的各项调试和性能试验项目。
2.8 半年试生产后移交电厂正式运行时,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2.8.1 主要指标应达到工程优化目标的要求。
2.8.2 工程的各个系统全面竣工,系统完整,不留未完项目,包括已设计的环保设施、厂区绿化、道路等。
2.8.3 按移交生产和竣工验收分阶段提供完整的设计资料、施工安装资料、调试报告和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
2.8.4 电厂的总体状况达到安全、文明双达标的水平。
2.9 工程优化必须满足部颁的新厂新办法管理的要求。从设备的选择、系统设计、自控系统的水平就要为执行新厂新办法管理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电厂应制订相应的管理标准、岗位和工作标准,优化人员组合,择优上岗。
2.10 生产部门在生产准备阶段,必须编写出全套的技术规程、操作卡片、技术措施,并制订、健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的培训,上岗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学历、资历,并经过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
2.11 提高对优化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落实业主负责制、实行工程监理制和招标承包制三项重大改革。各工程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优化活动,及时协调和解决工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业主应认真把好设备选型及设备质量关。
2.12 业主和主管部门要为工程优化创造必要外部条件,保证工程资金、设备、材料按期到位;试生产是工程建设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试生产阶段的电量不列入调度分配计划,电网调度原则上应服从调试工作的需要。
3.设备制造
3.1 主机设备必须达到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3.1.1 锅炉
项目 单位 必须达到的指标 300MW 600MW 1.*5连续出力(BMCR) T/H 1025 2008 2.效率(以低热值计) % 烟煤 91.5 91.5 贫煤 90.5 90.5 3.保证蒸汽参数的出力范围 BMCR% 70~100 70~100 4.不投油稳燃负荷范围 BMCR% 烟煤 ≯35 ≯35 贫煤 ≯50 ≯50 5.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漏风率 % 投运一年内 ≯10 ≯10 投运一年后 ≯12 ≯12 6.调峰 具备调峰能力(包括两班制运行)启停时 间、负荷变化率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7.部套产品质量 全部达到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技术分 等规定中的优等品要求,严格控制焊口 质量,力争做到受压件焊口无泄漏 其余各项指标全部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 3.1.2 汽轮机 项目 单位 必须达到的指标 300MW 600MW 1.功率(在寿命期内保证的 MW 300 600 额定功率) 2.热耗 kcal/kW·H <1910 <1880 3.轴振或 μm 76 76 (瓦振) (25) (25) 4.噪声(离罩壳1米处) db(A) ≤90 ≤90 5.调峰 具备调峰能力(包括两班制运行), 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其余各项指标全部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 3.1.3 发电机 项目 单位 必须达到的指标 300MW 600MW 1.功率(在寿命期内保证的 MW 300 600 额定功率) 2.效率 % 98.7 98.8 3.轴振或 μm <76 <76 (瓦振) <25 <25 4.噪声(离罩壳1米处) db(A) ≤90 ≤90 5.调峰 具备调峰能力(包括两班制运行), 满足技术协议要求。 6.漏氢量 m/day 10 11.3 7.氢气湿度 g/m 氢源(常压下) ≯0.5 ≯0.5 机内(额定压力下) ≯4 ≯4 其余各项指标全部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
3.2 对主机制造厂的要求
各主机制造厂应提高工厂的全面质量管理水平,为优化工程提供优质产品。
3.2.1 必须严格执行引进技术制造标准或国家标准。
3.2.2 从设计、工艺、制造、装箱发运全过程综合治理,提高产品实物质量。
3.2.3 持续开展《ISO 9000标准实施与质量体系认证》教育,增强全员质量意识,坚决执行质量控制守则规定的工作程序,提供齐全的验收项目质量文件。
3.2.4 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产品的监造和验收制度。
3.2.5 做好与电力设计院、电力局、电厂技术配合工作,及时提供必要的图纸、资料。
3.2.6 做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的服务工作,及时处理设备、技术、进度问题,并做好信息返馈工作。
3.2.7 及时提供在安装和检修过程中急需的备件
3.3 其它要求
火电建设工程优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方面以保证主机设备的性能和交货进度为根本原则,通力合作,相互支持。
3.3.1 为保证优化工程设备制造的合理周期,确保按期投产,设备货款一定按规定的比例到位。
3.3.2 主机的主要配套系统和控制应由主机厂负责,如锅炉的燃烧系统(风、煤等)布置及配套设备的选型,汽机回热系统及设备参数的确定、设备选型等等。
3.3.3 制造厂的标准应与电建规程中对产品检验的要求统一,如锅炉焊缝的检验标准要统一。
3.3.4 考核试验是评价优化结果的重要手段,应在工程概算中列入费用,以保证考核试验顺利进行。
4.设计
4.1 设计院主管生产技术的院领导要亲自抓创优工作的实施,对优化目标和措施要进行审签。同时注意发挥领导与群众的两个积极性,尊重并采纳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化建议。
4.2 要严格遵循国家能源与电力发展的方针和原则。设计中要贯彻经审定批准的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规范与规定,并及时掌握和采用国家新颁发的政策和规定。
4.3 注意信息及反馈,不重复发生同类工程的设计错误。
设计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和深度,(含计算书、说明书、图纸、清册等等)应符合电规总院颁发的有关规定。不应为赶进度而擅自简化,忽视质量。设计要重视每阶段薄弱环节的质量控制,克服“常见病”、“多发病”,做好专业间的联系配合和会签、校核工作。图纸优良品率应在95%以上,由于设计差错或工程量计算不准造成投资增加,其总数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
4.4 不得在设计中采用淘汰或落后的产品或工艺。经过认真的技术经济比较,在保证投产后能安全、满发的前提下,应积极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优化工程的设计,要在提高电厂设计水平方面起带头作用,并有新的突破。
4.5 有关工艺专业在设计中要执行国家环保局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积极采取措施,防治废水、废气、灰渣、噪音、有害排放物对环境的污染。治理措施要有效,经济上要可行。暂可不上、今后将采用的措施(如脱硫装置)要予留补上的可能性。
4.6 概预算的编制要符合国家与电力部的现行政策规定,实事求是,合理编制,工程量计算力求准确,投资要打足(政策性调正例外) 。优化工程除概算编编本身质量要高外,本工程的经济效益应优于一般工程水平。
4.7 优化工程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包括占地面积,三材耗量,厂用电率,耗水率,供电煤耗,电厂热效率,单位容量职工人数,单位千瓦造价水平,环保和综合利用水平等)应达到优化目标或同类型电厂的先进水平。大型发电工程设计综合指标列表如下:
大型发电工程设计综合优化指标
(新建二台国产机组)(见右侧附表)
说明:
(1)单位千瓦造价为92年静态指标。主厂房按东北、华北地区,天然地基,钢筋混凝土结构,锅炉紧身封闭。下限适用于厂址条件较好情况,上限适用于厂址条件复杂及严寒地区。
(2)厂区占地面积系按规划四台机组计列,当先建二台机组时,后二台机组的用地可提前作为施工场地征用。(指标系按二次循环,贮煤场20-25天储煤量,煤低位发热量为19000千焦/公斤,200MW机组为卸煤沟,300MW,600MW机组为翻车机考虑的)。
(3)人员定额下限按新厂新办法(300MW进口机组为450人,国产机组再增加30%),上限按老标准。
(4)生活福利建筑面积指标的下限为一般地区,上限为东北及严寒地区。
(5)主厂房可比容积与概算中体积计算的差别是锅炉房部分,即不论锅炉是屋内或露天,均不计算锅炉本体、炉前高低封以及锅炉纵向两侧运输层以下的体积,只计算炉前运转层以下部分的体积。
(6)烟尘排放标准按GB13223-91分类选取,其中符号A代表煤中应用基灰份(%)。
(7)SO允许排放标准系按两座高210米或240米烟囱,地面10米处风速U=2.5m/s的条件计算允许的*5建厂规模。否则应考虑脱硫。符合S代表煤中应用基硫份(%)。
(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Ⅰ系指向GB3838-88中的Ⅲ类水域和GB3097-82中的Ⅱ类水域的电厂排水;Ⅱ系指向GB3838-88中Ⅳ、Ⅴ类水域和GB3097-82中Ⅲ类水域的电厂提水。符号BOD代表5天的生物需氧量,符号COD代表铬法的化学需氧量。
(9)电缆长度允许有±15%幅度变化。
4.8 要根据本工程特点,在设计各阶段制定相应的优化目标和技术组织措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院领导进行中间检查。
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分析计算和多方案的比选工作。优化工程设计CAD的出图率应高于40%。
优化目标在不同设计阶段有不同重点。
在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是从电力系统和规划上论证该项目的必要性,和从自然条件(区域地质、水文气象等)和外部条件(交通运输、煤源、供水、出灰等)上论证其可行性。并针对上述条件,综合进行厂址多方案比较,通过技术经济的综合论证,为项目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初步设计阶段,重点做好总平面布置和主厂房及主要工艺的方案比选。注意远近期相结合;建筑物型体处理要协调;在调查研究总结同类机组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对主、辅机的设备选型提出优选建议,对向国外招标购进的设备,要编好设备的技术规范书。在所有方案比选优化时,要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和技术经济综合论证。
施工图阶段,要遵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原则开展工作,主动听取施工和生产单位的意见,施工图阶段的重点是综合协调。抓好专业之间互提资料和本专业设计内容的正确和完整,做到计算准确,设计合理、不漏项、不碰撞、要坚持质量管理,提高设计质量。
4.9 施工图交出后,要进行现场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把设计上的差错消灭在施工之前。
设计进度要满足整个工程综合进度的要求,不因设计原因拖施工后腿。
设计院派驻工地代表,在专业和人力的配置上要与工地密切配合。工代要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力争将图纸的错、漏、碰、缺消灭在施工之前,院有关领导要定期现场办公。要认真执行电规总院颁发的工代制度。对设计修改的施工图,尤其是重要隐蔽工程(包括地下、水下)的施工情况,工代应积极配合施工部门加强监督,作好必要记录,为生产单位提供原始档案。
4.10 除执行电规总院规定的投产一年进行设计回访的规定外,对优化工程,在施工中期和投产初期,设计要进行阶段性回访,收集质量信息,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投产后,对设计优化工作要提出总结报告,与原订目标进行对照、分析,并对今后优化工作提出建议。
4.11 工程评优。凡列为优化工程的项目,其设计成品应符合“火力发电厂优秀工程设计评选标准”并予推荐评选。如达不到设计评选标准的要求,则承担设计的单位要做出书面报告,检查原因。
5.施工安装
5.1 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和部颁标准,创优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按“验标”进行了检验评定且经质量监督站(或中心站)核定。综合优良率≥70%,安装优良率≥90%。
5.2 土建施工工艺质量良好。
5.2.1 几何尺寸准确,外形美观,混凝土结构内实外光、棱角平直、埋件正确、接头平整,标号和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5.2.2 屋面、地下室、沟、坑无渗漏且排水畅通。
5.2.3 墙面平整、色泽均匀、线条平直、阴阳角方正、垂直。地面平整、无裂纹、无积水、盖板平稳,周边顺直。
5.3 土建主要项目质量控制良好。
5.3.1 地基处理质量可靠、沉降观测值准确且在允许范围内。
5.3.2 钢筋材质及焊接进行了跟踪管理,各验收批焊接检验一次合格率≥95%。
5.3.3 混凝土进行了全过程质量控制,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优良级>50%且消灭了差级。各验收批混凝土强度评定合格率为100%。
5.3.4 直埋螺栓各项允许偏差合格率≥90%,且*5偏差不影响安装。
5.4 对汽轮机汽缸的结合面,按冷紧要求紧固三分之一的螺栓,用塞尺检查应达到《电力建设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
5.5 汽轮发电机组转子找中心应严格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联轴器连接前后的圆周晃度变化不应大于0.02mm。
5.6 机组受监焊口一次合格率>95%。
5.7 主机润滑油系统冲洗后清洁度应达MOOG四级标准,翻瓦检查,轴瓦,轴颈无杂物和磨损;抗燃油系统冲洗后清洁度应达MOOG二级标准,调节保安系统动作灵活不卡涩。
5.8 汽机真空严密性<0.4kPa/min。
5.9 氢冷发电机运转状态下昼夜漏氢量不超过发电机氢气容积的5%。
5.10 锅炉炉顶密封良好,炉本体及热力管道保温表面温度≯50℃(在环境温度为25℃时)。
5.11 主蒸汽及再热蒸汽系统的蒸汽吹洗,在保证冲刷力的前提下,铝板冲击痕粒度<1mm的点数<10。
5.12 消除设备的漏灰、漏烟、漏风、漏油、漏水、漏汽、漏粉等七漏现象。
5.13 用微机进行电缆排列、选择a1路线,做到电缆短、少交叉、排列整齐有序,按设计要求做好电缆防火阻燃施工。二次接线整齐、美观、准确。
5.14 主要施工技术资料齐全、准确、清晰并在机组移交试生产后一个半月内移交完毕。
5.15 施工安全情况良好。
5.15.1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和大型施工机械倾翻恶性事故。年重伤事故率≯0.5‰。
5.15.2 施工现场的安全装备、安全管理、安全工器具等要实现现代化、标准化。安全设施的标准化要符合《火电安装安全设施推荐标准》的要求,施工安全管理上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5.16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5.16.1 组织力量调研国内同类机组工程的经验教训,进行超前攻关、科技攻关、制订防范措施。编审施工组织总设计,优化施工总平面和竖向布置,优化网络计划,优化施工技术方案,优化技术供应计划,优化工程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
5.16.2 由施工单位牵头组织设计、调试、生产各单位对施工图进行会审,会审发现的问题按设计变更的程序办理。
5.16.3 按照基本建设质量保证大纲、质量保证程序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优化工程的质量程序及实施细则(工作程序),制订质量计划工序管理卡,确定分部分项工程的W、H点。
5.16.4 结合工程实际,制订出治理质量通病的施工工艺纪律并严格贯彻执行。
5.17 积极探索、大胆采用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大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5.18 实行优质优价,质量与奖金挂钩的办法,对重要项目要签订“质量包保合同”。
6.启动调试
6.1 全面达到启动验收规程和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调整试运篇)规定的标准。
6.2 应具备启动验收规程和有关验评标准规定的条件才可进行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的工作。
6.3 汽轮机附属机械试运时轴承油温不高于制造厂规定值,一般使用润滑油为65-70℃,用润滑脂的不超过80℃;轴承垂直振动按额定转数的不同要求如下:
n≤100rPm 振幅≤0.07mm
1000rPm<n<2000rPm 振幅≤0.06mm
2000rPm<n≤3000rPM 振幅≤0.04mm
n>3000rPM 振幅≤0.03mm
6.4 锅炉附属机械试运时轴承工作温度应稳定,一般滑动轴承不高于65℃,滚动轴承不高于80℃;轴承振动一般不超过 0.10mm。
6.5 从冲管开始至移产试生产止,耗用的燃油量:200MW机组<1500T,300MW<4000T,600MW<9000T。
6.6 手动危急遮断器或磁力断路油门时,主汽门应迅速关闭,从开始动作到汽门全关的时间不应超过0.5秒。
6.7 具有活动试验装置的汽门,其活动试验应良好。
6.8 自动主汽门与调速汽门严密性试验,其*5漏汽量应不致影响转子转速降到1000rPm以下。
6.9 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试生产要达到断油、投高加、投电除尘、汽水品质合格、热工保护投入100%、自动装置投入>80%,调节品质基本达到设计要求,满负荷连续动作168小时(单机容量小于300MW的机组为72小时)。
6.10 各调试单位在机构的设置,力量的加强、人员素质的提高、调试装备的充实等方面要不断地适应调试单位在启动调试阶段责任逐步加重的要求。
6.11 调试单位会同安装、生产单位编制完整、准确、审批手续完备的各专业调试方案、措施和整套启动调试大纲。
6.12 调试单位提前介入,了解设计、设备、施工情况,为机组调试打好坚实基础。
6.13 试运结束后,及时组织各专业调试人员整理调试报告、总结调试工作的经验教训。
6.14 调研国内同类机组的工程有关情况,发挥调试单位的技术优势,做好超前攻关及技术攻关工作,解决调试中出现的各种难题。
7.生产准备及生产管理
7.1 国家计划任务书下达后,立即时组建电厂筹建处,参与工程建设,负责生产准备工作。
7.2 按照部颁火力发电厂岗位规范要求的学历、经历等条件,配备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各生产岗位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和主要生产岗位人员应在设备投产前2至3年配齐,一般运行岗位人员宜在设备投产前一年配齐。
7.3 要安排得力人员切实抓好培训工作,各培训教材应在投产前二年收资汇编,认真组织好培训工作,并经考试合格后择优上岗。主要值班岗位,还应经模拟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7.4 投产前二年收资编写各专业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规程、运行操作卡、设备维修规程、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规程制度,并建立相应岗位责任制和生产指挥系统。
7.5 生产人员要尽可能提前介入工作,参加安装调试等工作,通过提前介入熟悉设备、系统、协助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对已完成分部试运的设备,要认真做好设备代管工作。
7.6 在启动试运指挥机构领导下,积极参与设备启动试验技术、组织措施的编制。并在启动、试验、试运工作中,严格执行规程制度,精心操作,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工程顺利投产。
7.7 投产前编制全厂设备规范清册、材料手册、常用备件手册、全厂地下设施、沟道、管道图册、编制设备安全及保护定值手册、维修材料目录及初步定额和台帐、记录等设备技术档案。
7.8 做好大修所需备品、备件、材料,工器具等的配置和设备检修工艺、工序、技术标准的制度,为机组大修做好准备。
7.9 在设备投产后一个半月内完成图纸资料、安装记录、备品备件和维修专用工具的清点、移交工作,除后续工程安装必须的专用工具由双方协商移交时间外,其余资料、图纸、记录、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必须一次移交完毕。
7.10 按照部颁“新厂新办法”的规定和“高效”、“精干”的原则确定电厂经营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和配备人数,并全面落实“新厂新办法”中规定的政策。主控制室值班人员实现机电炉统一值班,全厂的万千瓦平均人数不超 人。
7.11 建立奖惩严格的规程制度、责任制,正常生产秩序与生产指挥系统,岗位工作标准明确,可操作性强,责任明确到人,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工作作风严谨,检查措施落实。
7.12 建立有效的职工培训制度,电厂培训工作应以职工岗位培训为主开展工作,逐步实现职工培训手册与上岗前培训、考核的办法。
7.13 加强设备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制订检修工艺卡、提高检修质量,精心维护,精心操作,使设备保持完好、经济状态。机组保护必须100%投入,设备等效可用系数、供电煤耗达到同类机组先进水平。水耗、补水率、调峰能力达到设计水平。
7.14 半年试生产中,应完成以下工作:
7.14.1 施工单位应完成基建未完项目,全面检查土建质量、电缆敷设与电缆孔洞、封堵、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防火设施、炉墙管道保温质量、设备泄漏情况等提出存在问题清单,由有关单位处理。在完成上述工作并经电厂验收后才能发放质量保证金。
7.14.2 由调试单位完成各种工况下,燃烧、制粉系统调试和DEH、FSSS、MEH、CCS等自动装置调试工作,投入率100%,调节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发放质量保证金。
7.15 在设备*9次大修后的*9个考核年度达到部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考核标准,实现“达标”,努力争取达到部颁一流企业标准。
7.16 在新机组*9次大修后,由发电厂负责根据机组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提出机组评价报告。分别就机组达到运行指标(发电量、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等效可用系数、调峰能力、补水率、水耗、单位千瓦用人数等),设备存在问题和影响机组满发、稳发、经济指标主要问题和责任单位、设计、设备、安装、调试、生产各阶段工作评价,应通报表扬、批评的单位等作出报告,报部和主管局并同时将信息反馈给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单位及投资方、成套公司、规划院等单位。
8.附则
8.1 以上条款仅根据四个工程优化试点而提出的工程优化最基本的要求,各个工程应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出等同或高于以上要求的优化目标。
8.2 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属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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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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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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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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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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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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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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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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