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 关于调整长江干线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长江航务管理局:
近几年来,长江干线客货运价、港口装卸费相继进行了适当调整。根据长江运输、港口生产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现对长江干线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调整如下:
一、长江干线各港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率为:
重庆港 每换算吞吐吨 1.33元, 涪陵港 每换算吞吐吨 1.25元, 万县港 每换算吞吐吨 1.30元, 巴东港 每换算吞吐吨 0.95元, 宜昌港 每换算吞吐吨 0.99元, 枝城港 每换算吞吐吨 0.43元, 沙市港 每换算吞吐吨 0.51元, 监利港 每换算吞吐吨 0.60元, 城陵矶港 每换算吞吐吨 0.28元, 洪湖港 每换算吞吐吨 0.60元, 武汉港 每换算吞吐吨 0.61元, 阳逻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3元, 黄石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3元, 武穴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2元, 九江港 每换算吞吐吨 0.42元, 安庆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1元, 池州港 每换算吞吐 0.41元, 铜陵港 每换算吞吨 0.50元, 芜湖港 每换算吐吨 0.45元, 马鞍山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1元, 南京港 每换算吞吐吨 0.26元, 镇江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4元, 高港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5元, 江阴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5元, 张家港港 每换算吞吐吨 0.28元, 南通港 每换算吞吐吨 0.28。
计算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货物以一计费吨作为一换算吞吐吨,旅客以每五人作为一换算吞吐吨。
二、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包干的作业项目是:
1.港作拖轮在本港辖区内(包括无人驳基地)为拖带作业的船舶靠离码头、移泊、编解队;
2.为到港船舶靠离码头、趸船、浮筒系缆和解缆;
3.港作船舶、交通船在本港区内为泊港运输船舶接送船员;
4.装卸货物的船舶在泊港作业期间使用港口电源照明;
5.会同船方为泊港作业船舶开关舱、揭盖油布;
6.代发船员工资、代报销船员费用;
7.提供供水、供电、供燃物料的设备和劳务(水、电、燃物料费用另按实计收)。
下列各项服务另行计收费用:
1.排除船舱积水;
2.美制2000吨分节驳的开关舱;
3.《<直属水运企业货物运价规则>、<港口收费规则>内部解释》中规定另计收费用的清舱;
4.为一票到底的整批货物提供中转业务;
5.为过境换拖不换驳的船舶、木(竹)排提供的各项服务;
6.取送修理的船舶;
7.为船舶进行打捞和按航政管理部门规定应收费的施救和小修小补。
三、港口对过境船舶提供上述规定的港口作业综合包干项目中一项或几项服务时,应向过境船舶按上列费率计收过境船舶综合包干费:
重庆港 驳船队每定额载重吨0.65元, 木竹排每立方米0.45元; 宜昌港 驳船队每定额载重吨0.17元, 木竹排每立方米0.20元; 武汉港 驳船队每定额载重吨0.38元, 木竹排每立方米0.29元; 马鞍山港 驳船队每定额载重吨0.14元, 南京港 驳船队每定额载重吨0.12元,
过境空驶船舶的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收。
四、万县港对在本港过夜船舶提供服务,按实单项收费。
五、港口对各省、市地方船舶的服务由港航双方协商,采取自愿原则签订协议,按上述规定计收综合包干费。不实行综合包干的上述船舶和进江海轮按《长江港口收费规则》的规定计收单项服务费用。
六、港口向船舶计收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应提供收费的明细资料,以便航方复核审查。
七、以上自1992年1月1日起实行。部(84)交河字31号《关于公布长江港口向到港船舶计收综合服务包干费的通知》、(86)交河字333号《关于调整修订长江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计收办法的通知》和(86)交河字401号《关于长江港口对过境空驳计收港口作业包干费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近几年来,长江干线客货运价、港口装卸费相继进行了适当调整。根据长江运输、港口生产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现对长江干线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调整如下:
一、长江干线各港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率为:
重庆港 每换算吞吐吨 1.33元, 涪陵港 每换算吞吐吨 1.25元, 万县港 每换算吞吐吨 1.30元, 巴东港 每换算吞吐吨 0.95元, 宜昌港 每换算吞吐吨 0.99元, 枝城港 每换算吞吐吨 0.43元, 沙市港 每换算吞吐吨 0.51元, 监利港 每换算吞吐吨 0.60元, 城陵矶港 每换算吞吐吨 0.28元, 洪湖港 每换算吞吐吨 0.60元, 武汉港 每换算吞吐吨 0.61元, 阳逻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3元, 黄石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3元, 武穴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2元, 九江港 每换算吞吐吨 0.42元, 安庆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1元, 池州港 每换算吞吐 0.41元, 铜陵港 每换算吞吨 0.50元, 芜湖港 每换算吐吨 0.45元, 马鞍山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1元, 南京港 每换算吞吐吨 0.26元, 镇江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4元, 高港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5元, 江阴港 每换算吞吐吨 0.35元, 张家港港 每换算吞吐吨 0.28元, 南通港 每换算吞吐吨 0.28。
计算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货物以一计费吨作为一换算吞吐吨,旅客以每五人作为一换算吞吐吨。
二、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包干的作业项目是:
1.港作拖轮在本港辖区内(包括无人驳基地)为拖带作业的船舶靠离码头、移泊、编解队;
2.为到港船舶靠离码头、趸船、浮筒系缆和解缆;
3.港作船舶、交通船在本港区内为泊港运输船舶接送船员;
4.装卸货物的船舶在泊港作业期间使用港口电源照明;
5.会同船方为泊港作业船舶开关舱、揭盖油布;
6.代发船员工资、代报销船员费用;
7.提供供水、供电、供燃物料的设备和劳务(水、电、燃物料费用另按实计收)。
下列各项服务另行计收费用:
1.排除船舱积水;
2.美制2000吨分节驳的开关舱;
3.《<直属水运企业货物运价规则>、<港口收费规则>内部解释》中规定另计收费用的清舱;
4.为一票到底的整批货物提供中转业务;
5.为过境换拖不换驳的船舶、木(竹)排提供的各项服务;
6.取送修理的船舶;
7.为船舶进行打捞和按航政管理部门规定应收费的施救和小修小补。
三、港口对过境船舶提供上述规定的港口作业综合包干项目中一项或几项服务时,应向过境船舶按上列费率计收过境船舶综合包干费:
重庆港 驳船队每定额载重吨0.65元, 木竹排每立方米0.45元; 宜昌港 驳船队每定额载重吨0.17元, 木竹排每立方米0.20元; 武汉港 驳船队每定额载重吨0.38元, 木竹排每立方米0.29元; 马鞍山港 驳船队每定额载重吨0.14元, 南京港 驳船队每定额载重吨0.12元,
过境空驶船舶的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收。
四、万县港对在本港过夜船舶提供服务,按实单项收费。
五、港口对各省、市地方船舶的服务由港航双方协商,采取自愿原则签订协议,按上述规定计收综合包干费。不实行综合包干的上述船舶和进江海轮按《长江港口收费规则》的规定计收单项服务费用。
六、港口向船舶计收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应提供收费的明细资料,以便航方复核审查。
七、以上自1992年1月1日起实行。部(84)交河字31号《关于公布长江港口向到港船舶计收综合服务包干费的通知》、(86)交河字333号《关于调整修订长江港口作业综合包干费计收办法的通知》和(86)交河字401号《关于长江港口对过境空驳计收港口作业包干费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