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矿产部关于认真做好地质勘查登记及地勘单位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局(厅),海南环境资源厅:
今年地质勘查登记工作的高峰时期已经到来,为了确保地质勘查工作沿着法制轨道健康发展,特通知如下:
1.向各地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一步宣传《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地质勘查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
在宣传《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时要向地勘单位做好解释工作,说明实施该办法是为了保护全地勘行业的利益、维护地质勘查工作的正常秩序、促进地质勘查工作的发展、保障地质勘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保证勘查工作的质量、为增强地勘单位活力创造一个较好的外部条件。还要说明,在地矿工作体制没有完全理顺之前,不考虑推行资格认定分级管理工作。
2.各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国务院各主管部门所属地质勘查单位的申请,以及三年后开始统检时,应尊重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于一些已经成建制转产或部分转产的地勘单位,应按其实有的设备、资金和技术力量审批其资格;为了尽快完成国务院各主管部门所属地勘单位的资格证的发放工作,可以请地勘队伍较多的部门派人协助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
3.各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对申请登记的勘查项目的复核应避免只复核工作范围是否重复的倾向,要全面贯彻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4.市(地)、县级地质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协调帮助地勘单位解决勘查施工纠纷和矛盾,保护合法探矿权,制止违法勘查活动。
5.地矿部是国务院的地质勘查行业主管部门,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服从地矿部依法发布的适用于地勘行业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各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执行地矿部有关的规章、决定、命令时要排除外界干扰,坚定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请认真做好地质勘查登记管理工作和地勘单位资格管理工作,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矿产资源法》执法大检查。
今年地质勘查登记工作的高峰时期已经到来,为了确保地质勘查工作沿着法制轨道健康发展,特通知如下:
1.向各地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一步宣传《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地质勘查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
在宣传《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时要向地勘单位做好解释工作,说明实施该办法是为了保护全地勘行业的利益、维护地质勘查工作的正常秩序、促进地质勘查工作的发展、保障地质勘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保证勘查工作的质量、为增强地勘单位活力创造一个较好的外部条件。还要说明,在地矿工作体制没有完全理顺之前,不考虑推行资格认定分级管理工作。
2.各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国务院各主管部门所属地质勘查单位的申请,以及三年后开始统检时,应尊重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于一些已经成建制转产或部分转产的地勘单位,应按其实有的设备、资金和技术力量审批其资格;为了尽快完成国务院各主管部门所属地勘单位的资格证的发放工作,可以请地勘队伍较多的部门派人协助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
3.各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对申请登记的勘查项目的复核应避免只复核工作范围是否重复的倾向,要全面贯彻实施《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4.市(地)、县级地质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履行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协调帮助地勘单位解决勘查施工纠纷和矛盾,保护合法探矿权,制止违法勘查活动。
5.地矿部是国务院的地质勘查行业主管部门,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服从地矿部依法发布的适用于地勘行业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各级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执行地矿部有关的规章、决定、命令时要排除外界干扰,坚定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请认真做好地质勘查登记管理工作和地勘单位资格管理工作,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矿产资源法》执法大检查。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