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对《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犯错误受处理后是否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的答复
来源:
网校
2014-12-22
云南省人事厅:
你厅职位职称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犯错误受处理后是否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原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中指出:“专业技术职务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享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因此,从1986年开始职称改革,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以后,不存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概念。专业技术人员犯错误受到处理,如果被解聘(包括工作调动、变更专业等的“自然解聘”),不再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也就不再存在什么“任职资格”。
应当指出的是,如果某个专业技术人员在1983年9月1日以前取得专业技术职称,那么这个职称(通常许多人把它理解为“任职资格”)是存在的,因为它只是一种学术技术称号。
你厅职位职称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犯错误受处理后是否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原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中指出:“专业技术职务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享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因此,从1986年开始职称改革,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以后,不存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概念。专业技术人员犯错误受到处理,如果被解聘(包括工作调动、变更专业等的“自然解聘”),不再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也就不再存在什么“任职资格”。
应当指出的是,如果某个专业技术人员在1983年9月1日以前取得专业技术职称,那么这个职称(通常许多人把它理解为“任职资格”)是存在的,因为它只是一种学术技术称号。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