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发放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销售证书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领导小组)、民政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疏通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统一印制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简称社会福利奖券),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发行。自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以来,这项活动已经得到社会上的广泛支持,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随着社会福利奖券销售市场的扩大,必须加强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特制定《关于发放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销售证书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文到之日起,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协助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奖券经营活动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制止无证经营奖券的行为,维护社会福利奖券销售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健康发展。
附:《销售证书》式样(略)
附:关于发放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销售证书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社会福利奖券销售的管理,维护销售单位的合法权益,禁止无证经营奖券的行为,决定于1989年7月1日起,在发行销售社会福利奖券的地区统一发放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卷销售证书。具体办法如下:
(一)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销售证书,由中募委统一印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区、县民政部门发放。
(二)销售证书经县(区)民政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后有效。
(三)各地销售网点领取本销售证书后,原销售证明作废。
(四)销售证书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名称及其简称、地(市)名称、县(区)名称、销售网点名称(××商店,××街××号等)。
(五)销售证书编号从千位数开始,并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简称(例如:京0001)。
(六)各地募委会应严格申请、登记、颁发销售证书的手续。如有丢失,要在本县(区)范围内通报声明作废,并同时上报民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七)对在销售社会福利奖券活动中营私舞弊、违反销售规定的,一经发现,要取消其销售奖券的资格,收回销售证书,并视其情节,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疏通向社会筹集资金的渠道,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统一印制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简称社会福利奖券),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发行。自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以来,这项活动已经得到社会上的广泛支持,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随着社会福利奖券销售市场的扩大,必须加强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特制定《关于发放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销售证书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文到之日起,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协助民政部门对社会福利奖券经营活动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制止无证经营奖券的行为,维护社会福利奖券销售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健康发展。
附:《销售证书》式样(略)
附:关于发放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销售证书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社会福利奖券销售的管理,维护销售单位的合法权益,禁止无证经营奖券的行为,决定于1989年7月1日起,在发行销售社会福利奖券的地区统一发放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卷销售证书。具体办法如下:
(一)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销售证书,由中募委统一印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区、县民政部门发放。
(二)销售证书经县(区)民政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后有效。
(三)各地销售网点领取本销售证书后,原销售证明作废。
(四)销售证书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名称及其简称、地(市)名称、县(区)名称、销售网点名称(××商店,××街××号等)。
(五)销售证书编号从千位数开始,并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简称(例如:京0001)。
(六)各地募委会应严格申请、登记、颁发销售证书的手续。如有丢失,要在本县(区)范围内通报声明作废,并同时上报民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七)对在销售社会福利奖券活动中营私舞弊、违反销售规定的,一经发现,要取消其销售奖券的资格,收回销售证书,并视其情节,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