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防止基建工地和装修工程发生火灾事故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新建、扩建、改建和内部装修工程日益增多,工地火灾事故也随之频繁发生。据统计一九八六年,全国基建工地和装修工程共发生火灾六百四十四起,死二十人,伤七十五人,经济损失三百四十六万八千多元与一九八五年相比,起数上升31.4%,死人下降25.9%,伤人上升50%,损失上升4.3%。一九八七年,基建工地共发生火灾四百六十起,死十九人,伤七十五人,经济损失八百五十万余元;比一九八六年,起数下降28.6%,死伤人数基本持平,但经济损失却上升一点七倍。今年一至八月,基建工地已发生火灾二百九十九起,死十四人,伤四十三人,经济损失一百六十多万元。这类火灾事故损失严重,教训极为深刻。
发生这些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以包代管,放松防火安全管理。承包后的基建工地和修缮工程普遍存在着忽视消防安全工作的现象。由于建设单位的领导对工程承包后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而撒手不管,疏于督促管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失去控制,结果酿成灾祸。二是施工管理混乱,防火安全漏洞较多。当前,不少地方的承包施工队多数是由农民组成,进城施工也未办理合法手续,而且队伍素质差,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也没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承包合同几经转手,防火要求被转丢了,严重忽视消防安全。三是施工队缺乏灭火预案,发生火灾不能有效地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有的施工人员不知道火警电话号码,发生火灾不能及时报警,贻误了战机,扩大了损失。四是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对施工工地、修缮工程,特别是转手承包后工程的消防安全问题分析研究和监督检查不力。
为了吸取教训,切实改变基建工地和修缮工程消防安全工作薄弱的现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望各地公安机关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近期内积极推动各系统、各部门组织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基建工地和修工程普遍开展一次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落实为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着重检查施工队是否具备施工资格和基本安全技术素质;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手续是否完备,消防安全措施和责任是否明确落实;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督促整改。以后新开工的基建工地和修缮工程,都要进行这样的检查,督促搞好消防安全。
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施工队伍的整顿和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基建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没有合法施工手续,不具备施工技术素质的施工队,应取消其施工资格;对甲乙双方施工合同中没有消防安全内容、责任不清的,要督促甲乙双方进行补充修订,限期整改。
三、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要依法监督各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在检查整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严格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对职工的消防知识教育,并制定灭火预案,要做到一旦起火能及时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对消防安全管理松懈,领导麻痹大意,火险隐患不整改的单位,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查明情况,严肃处理,不仅要查处火灾肇事者,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新建、扩建、改建和内部装修工程日益增多,工地火灾事故也随之频繁发生。据统计一九八六年,全国基建工地和装修工程共发生火灾六百四十四起,死二十人,伤七十五人,经济损失三百四十六万八千多元与一九八五年相比,起数上升31.4%,死人下降25.9%,伤人上升50%,损失上升4.3%。一九八七年,基建工地共发生火灾四百六十起,死十九人,伤七十五人,经济损失八百五十万余元;比一九八六年,起数下降28.6%,死伤人数基本持平,但经济损失却上升一点七倍。今年一至八月,基建工地已发生火灾二百九十九起,死十四人,伤四十三人,经济损失一百六十多万元。这类火灾事故损失严重,教训极为深刻。
发生这些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以包代管,放松防火安全管理。承包后的基建工地和修缮工程普遍存在着忽视消防安全工作的现象。由于建设单位的领导对工程承包后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而撒手不管,疏于督促管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失去控制,结果酿成灾祸。二是施工管理混乱,防火安全漏洞较多。当前,不少地方的承包施工队多数是由农民组成,进城施工也未办理合法手续,而且队伍素质差,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也没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承包合同几经转手,防火要求被转丢了,严重忽视消防安全。三是施工队缺乏灭火预案,发生火灾不能有效地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有的施工人员不知道火警电话号码,发生火灾不能及时报警,贻误了战机,扩大了损失。四是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对施工工地、修缮工程,特别是转手承包后工程的消防安全问题分析研究和监督检查不力。
为了吸取教训,切实改变基建工地和修缮工程消防安全工作薄弱的现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望各地公安机关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近期内积极推动各系统、各部门组织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基建工地和修工程普遍开展一次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落实为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着重检查施工队是否具备施工资格和基本安全技术素质;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手续是否完备,消防安全措施和责任是否明确落实;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是否严格,消防车道是否畅通。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督促整改。以后新开工的基建工地和修缮工程,都要进行这样的检查,督促搞好消防安全。
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施工队伍的整顿和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基建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没有合法施工手续,不具备施工技术素质的施工队,应取消其施工资格;对甲乙双方施工合同中没有消防安全内容、责任不清的,要督促甲乙双方进行补充修订,限期整改。
三、加强消防监督管理。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要依法监督各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在检查整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严格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对职工的消防知识教育,并制定灭火预案,要做到一旦起火能及时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对消防安全管理松懈,领导麻痹大意,火险隐患不整改的单位,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查明情况,严肃处理,不仅要查处火灾肇事者,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