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坚决依法惩处以自残手段逃避惩罚的犯罪分子的通知
来源:
网校
2014-12-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司法厅、局:
最近,广东、江苏、辽宁等一些地方,相继发现一批胃插导管的流窜犯罪帮伙,在一些大城市进行扒窃、拎包、抢劫、强奸等、犯罪活动,气焰嚣张,成为当前危害社会治安的一股恶势力。他们在违法犯罪被抓获审查期间或在劳动教养、劳动改造期间,乘隙吞食火碱烧伤咽喉、食道,致使无法进食,只能插管入胃引进流食,食后把管子拴在腰间,迫使公安、司法部门予以保外就医或取保侯审,以逃避惩罚。目前以吞食火碱等手段自残的,有蔓延的趋势……由于对自残后的犯罪分子如何处罚和执行的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难以处理,本应继续审查的予以取保侯审,该起诉判刑的没有起诉判刑,该执行劳改、劳教的,有的劳改、劳教场所不予接收;医疗单位也不愿收治,怕承担责任。这样就形成了对以吞食火碱等手段自残的违法犯罪分子抓了放,放了重新犯罪,再抓、再放、再犯罪的恶性循环。为了依法打击以自残手段抗拒审查、逃避惩罚的犯罪分子,经征得*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同意,现将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坚决依法打击自残的流窜犯罪分子。凡以吞食火碱等方式造成自残的,应视为抗拒审查、改造、逃避惩罚的行为。对多次流窜作案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从重惩处,罪该判处死刑或徒刑的,要坚决逮捕,按照法定程序审判;该劳动教养的要及时劳动教养;该加刑的加刑,该延长劳动教养期限的延长劳动教养期限。惩罚确定后,劳改、劳教等场所都不得拒绝接收。今后对劳动改造、劳动教养人员自残的,一律不准保外就医;对抓获的流窜犯罪分子及未决犯自残的,一律不准取保侯审。
二、对因抗拒审查或改造,采取吞食火碱、拔胃管等自残手段造成伤残或死亡的犯罪分子,概由本人负责,公安、司法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监管、保外就医期间逃跑的,按已有规定,不计算执行期。对认罪态度较好的,接受改造,配合治疗,有悔改表现的,可将其治疗期间计算在执行期内。
三、各级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监管工作,尽量防止或减少人犯自残事件的发生。
四、要查清“管子帮”等自残犯罪团伙的情况和底数。流出地和流入地要互通情报,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对抓获的“管子帮”等流窜犯罪分子,要先行收审,并对其人身、物品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查清其犯罪事实和真实姓名、住址,要捺印指纹,拍照片,登记建卡,积累资料,并通报有关地区公安机关。
五、对上述罪该逮捕判刑的流窜犯罪分子,原则上由发案地处理;对批准劳动教养和在当地处理不便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押送居住地公安机关处理;刑期或劳动教养期限未满的,押送原劳动改造、劳动教养单位处理。流出地要积极做好接收工作。
以上意见,请报告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执行。
最近,广东、江苏、辽宁等一些地方,相继发现一批胃插导管的流窜犯罪帮伙,在一些大城市进行扒窃、拎包、抢劫、强奸等、犯罪活动,气焰嚣张,成为当前危害社会治安的一股恶势力。他们在违法犯罪被抓获审查期间或在劳动教养、劳动改造期间,乘隙吞食火碱烧伤咽喉、食道,致使无法进食,只能插管入胃引进流食,食后把管子拴在腰间,迫使公安、司法部门予以保外就医或取保侯审,以逃避惩罚。目前以吞食火碱等手段自残的,有蔓延的趋势……由于对自残后的犯罪分子如何处罚和执行的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难以处理,本应继续审查的予以取保侯审,该起诉判刑的没有起诉判刑,该执行劳改、劳教的,有的劳改、劳教场所不予接收;医疗单位也不愿收治,怕承担责任。这样就形成了对以吞食火碱等手段自残的违法犯罪分子抓了放,放了重新犯罪,再抓、再放、再犯罪的恶性循环。为了依法打击以自残手段抗拒审查、逃避惩罚的犯罪分子,经征得*6人民法院、*6人民检察院同意,现将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坚决依法打击自残的流窜犯罪分子。凡以吞食火碱等方式造成自残的,应视为抗拒审查、改造、逃避惩罚的行为。对多次流窜作案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从重惩处,罪该判处死刑或徒刑的,要坚决逮捕,按照法定程序审判;该劳动教养的要及时劳动教养;该加刑的加刑,该延长劳动教养期限的延长劳动教养期限。惩罚确定后,劳改、劳教等场所都不得拒绝接收。今后对劳动改造、劳动教养人员自残的,一律不准保外就医;对抓获的流窜犯罪分子及未决犯自残的,一律不准取保侯审。
二、对因抗拒审查或改造,采取吞食火碱、拔胃管等自残手段造成伤残或死亡的犯罪分子,概由本人负责,公安、司法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监管、保外就医期间逃跑的,按已有规定,不计算执行期。对认罪态度较好的,接受改造,配合治疗,有悔改表现的,可将其治疗期间计算在执行期内。
三、各级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监管工作,尽量防止或减少人犯自残事件的发生。
四、要查清“管子帮”等自残犯罪团伙的情况和底数。流出地和流入地要互通情报,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对抓获的“管子帮”等流窜犯罪分子,要先行收审,并对其人身、物品认真细致地进行检查。查清其犯罪事实和真实姓名、住址,要捺印指纹,拍照片,登记建卡,积累资料,并通报有关地区公安机关。
五、对上述罪该逮捕判刑的流窜犯罪分子,原则上由发案地处理;对批准劳动教养和在当地处理不便的,由犯罪地公安机关押送居住地公安机关处理;刑期或劳动教养期限未满的,押送原劳动改造、劳动教养单位处理。流出地要积极做好接收工作。
以上意见,请报告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执行。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大专可以直接考研吗 大专怎么考研? 2023-05-09
-
acca可以改考试时间吗?要怎么改 ? 2023-02-27
-
太全了!常见26种错误的会计做账手法! 2022-06-22
-
12月底前,一定要关注这3个税务提醒! 2022-06-22
-
cma证书查询怎么查?考试年费必须要交吗? 2021-12-30
-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2014-12-2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28号 2014-12-24
-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2014-12-24
-
民政部关于对1955年前后复员到地方的女兵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报送死刑备案材料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2014-12-22
-
*6人民法院关于一方为外国人与我国境内的配偶达成离婚协议我国法院可否制发调解书问题的批复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民政部关于转发山西省陵川县供销社扶助贫困户治穷致富经验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纠正旅游系统不正之风的报告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化学农药调运交接办法 2014-12-22
-
商业部转发陕西、四川两省关于不要改变基层供销社隶属关系的通知 2014-12-22
-
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执行《皮安全鞋》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4-12-22
-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引进彩色电视机装配线和彩色显像管生产线的通知 2014-12-22
-
商业部关于坚持好粮好油外调原则坚决防止发生事故的通知(摘要) 2014-12-22
-
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军队部分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 2014-12-22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