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公告

来源: 高顿网校 2016-10-27
11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公告
高顿网校小编将2016年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11月份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11月份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截至报名日,年满18周岁;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11月份全国统一考试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11月份全国统一考试教材及大纲: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所用教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编的《证券投资基金》,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科目三考试所用教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组编的《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要点与法律法规汇编》,已于2016年9月1日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具体购买方法详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栏目,网址链接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JJKSreg/ReadMe/book.html.
四、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11月份全国统一考试方式:
(一)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二)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每科题量为100道,每题分值1分,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五、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11月份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及报名安排: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提供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按照要求报名。为避免信息泄露,考生不要通过其他网站进行报名。
(1)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11月份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11月26、27日;
(2)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11月份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起止时间:
9月26日-11月4日;
(3)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11月份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开始打印时间:
11月21日。
六、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11月份全国统一考试地点:
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蚌埠、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佛山、苏州、汕头、宜昌、衡阳、徐州、淮安、赣州、金华、温州、泉州、拉萨等48个城市。
七、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11月份全国统一报名缴费:
每科考试报名费为人民币65元,可通过网络在线支付,支付方式详见报名须知。
已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报名结束前可申请退费(详见报名须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参加考试等理由要求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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