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1-18

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5)

  一、总体目标

  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各类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基本业务规范,遵循职业道德,掌握基金投资、运作和销售等专业知识,了解创新业务、理论与技术前沿,并根据新业务、新形势及时更新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系统地保证和提升从业人员的技术知识、专业技能和胜任能力,中国基金业协会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的发展变化,编制了《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大纲(2015)》(以下简称《大纲(2015)》)。

  二、培训内容及培训要求

  《大纲(2015)》分为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管理、基金销售管理、创新业务和其他课程共7个部分。

  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及后续职业培训相关规定,基金从业人员每年应当参加不少于15个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培训分为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

  (一)必修:学习必修部分内容不少于10个学时。内容包含基金监管、职业道德、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管理、基金销售管理和创新业务等。须通过参加中国基金业协会举办的面授培训及远程培训必修部分完成。

  (二)选修:学习选修部分内容最多记录5个有效学时。可通过学习中国基金业协会举办远程培训的选修内容,或者参加会员单位举办的相关培训完成。

  三、培训内容提纲

后续职业培训

学习目标

培训要求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1. 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1.1 法律法规

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出台背景、立法的实质精神和具体的法律规定

必修

1.2 职业道德

掌握基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含义、基金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

必修

2. 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2.1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

掌握内部控制制度、机制,以及基金公司前、中、后台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人力资源、信息技术与安全、财务管理、税收等内容

必修

2.2 基金管理人的合规管理

掌握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内容以及合规风险

必修

3. 基金投资管理

3.1 权益投资

掌握权益类投资工具的类型、特征、估值方法的理论,相关法律法规*7变化,及a1实践案例

必修

3.2 固定收益投资

掌握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的类型、特征、估值方法的理论,相关法律法规*7变化,及a1实践案例

必修

3.3 衍生工具投资

掌握衍生产品类投资工具的类型、特征、估值方法的理论,相关法律法规*7变化,及a1实践案例

必修

3.4 另类投资

掌握另类投资工具的类型、特征、估值方法的理论,相关法律法规*7变化,及a1实践案例

必修

3.5 投资风险管理

掌握不同投资对象、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方法,相关法律法规*7变化,及a1实践案例

必修

4. 基金运作管理

4.1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掌握基金募集、交易与登记的方式和流程,相关法规的*7变化及实际操作要点

必修

4.2 基金的投资交易与清算

掌握基金参与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海外证券市场的交易与结算类型、规则及业务*7发展

必修

4.3 基金的估值与会计核算

掌握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基金会计核算和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分析等相关内容及法律法规、技术方法的*7变化

必修

4.4 基金的信息披露

掌握信息披露义务,掌握基金募集、运作的信息披露规定,特殊基金品种的信息披露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7变化和a1实践

必修

5. 基金销售管理

5.1 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及信息管理

掌握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及销售信息管理相关内容,相关法律法规*7变化及a1实践,持续提高基金销售执业能力

必修

5.2 基金客户服务

掌握基金客户服务流程、投资者教育等相关内容,满足投资者个性化需求,持续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

必修

5.3 投资者教育

掌握投资者教育的意义、内容和形式,以及a1实践

必修

6. 创新业务

6.1 创新产品及业务

掌握新产品、新业务的基本概念、内涵,以及国内外相关行业创新的基本情况和当前主要的创新产品与服务

必修

6.2 理论与技术前沿

掌握与基金行业相关的监管、市场、投资、治理等理论和技术的*7发展

必修

7. 其他

7.1 其他行业研究

了解其他行业概况,前沿技术、理论发展的基本情况,以及当前主要的创新产品与服务

选修

7.2 其他相关理论

了解经济、金融相关理论的*7发展,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及其他与基金行业相关的前沿理论

选修

 附录:培训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自律准则

  *9部分 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2号,2013年12月28日修订,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2012年12月28日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2013年6月29日修订,自2013年6月29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2001年4月28日通过,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2006年10月31日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7. 关于发布《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的通知

  (中基协发〔2014〕26号,2014年12月15日发布并施行)

  8.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职业守则》的通知

  (中基协发〔2012〕15号,2012年11月20日发布并施行)

  第二部分 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1. 《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84号,2012年6月19日通过,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2. 《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3〕10号,2013年2月18日公布,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3. 《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3号,2004年6月29日通过,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4.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2〕93号,2002年12月3日发布并施行)

  5.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证监基金字〔2006〕122号,2006年6月15日发布并施行)

  6.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2〕32号,2012年10月29日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7.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3〕33号,2013年8月2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证监会令第94号,2013年6月13日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9.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证监会令第33号,2006年3月7日通过,自2006年7月10日起施行)

  10.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6〕85号,2006年5月8日发布并施行)

  11. 《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9〕3号,2009年3月17日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12. 关于重新发布和实施《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基协发〔2012〕7号,2012年12月21日发布并施行)

  13. 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2〕15号,2012年6月12日公布,自公布起施行)

 第三部分 基金投资管理

  1.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1〕18号,2011年8月3日公布,自公布起施行)

  2. 关于发布《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证监发〔2004〕78号,2004年8月16日发布并施行)

  3. 《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0〕30号,2010年10月26日公布,自公布起施行)

  4.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证监会令第83号,2012年6月19日通过,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5.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证监会令第46号,2007年4月30日通过,自2007年7月5日起施行)

  6.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

  (证监会令第90号,2013年2月17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36号,2006年8月24日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8. 关于发布《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基协发〔2014〕11号,2012年12月21日发布并施行)

 第四部分 基金运作管理

  1.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04号,2014年3月10日通过,自2014年8月8日起施行)

  2.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92号,2013年2月17日通过,自2013年4月2日起施行)

  3. 《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3〕15号,2013年03月15日发布,2013年6月1日施行)

  4. 《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5〕12号,2015年07月1日发布并施行)

  5.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号,2008年09月12日发布并施行)

  6.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9号,2004年3月30日通过,自2004年6月8日起施行)

 第五部分 基金销售管理

  1.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91号,2013年2月17日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2.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3〕18号,2013年03月15日发布并施行)

  3. 《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3〕25号,2013年06月03日发布并施行)

  4.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证监会公告〔2009〕32号,2009年12月14日发布并施行)

  5.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

  (证监会公告〔2008〕2号,2008年1月21日发布并施行)

  6. 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7〕278号,2007年10月12日发布并施行)

  7. 《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证监会令第64号,2009年11月6日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部分 创新业务

  1.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指引》

  (证监会公告〔2013〕37号,2013年9月3日发布并施行)

  2.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指引》

  (证监会公告〔2015〕5号,2015年3月27日发布并施行)

  3.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

  (证监会公告〔2010〕13号,2010年4月21日发布并施行)

  4.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基金字〔2006〕93号,2006年5月14日发布并施行)

  5. 《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4〕49号,2014年11月19日发布并施行)

  6. 关于发布《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的通知

  (中基协发〔2015〕4号,2015年4月17日发布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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