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8年经济师考后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 名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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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各位考生:
  2018年度经济专业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请复审人员于2019年1月9日至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毕业(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后,于2019年1月10日到11日登录审核系统,通过点击“查看资格复审结果”按钮,即可查询个人的资格复审结果。如对复审结果存有异议,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12333。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特此通知。
  附件: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待复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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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百科
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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