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发票犯罪的标准界定 一定要认真对待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1-12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总结的有关发票违法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构成犯罪标准及刑事处罚如下:
一、虚开发票行为
(一)虚开发票行为的界定
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
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以上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如货物运输发票等,也包括一般的普通发票;且无论是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真发票,还是伪造的假发票,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构成虚开行为。
(二)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即涉嫌构成犯罪。罪名分别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可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罚。
2.虚开上述发票以外的其他普通发票,如建筑安装业、广告业、餐饮服务业发票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涉嫌构成虚开发票罪:
虚开发票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个人犯罪的,可处管制、拘役,*6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二、非法制造发票,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非法出售发票的行为
(一)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或出售经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分别涉嫌构成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2.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或出售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分别构成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非法制造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或非法出售经税务机关监制的一般普通发票,如建安发票、货物销售发票等,数量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分别涉嫌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7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总结的有关发票违法行为的税务行政处罚、构成犯罪标准及刑事处罚如下:
一、虚开发票行为
(一)虚开发票行为的界定
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
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以上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如货物运输发票等,也包括一般的普通发票;且无论是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真发票,还是伪造的假发票,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构成虚开行为。
(二)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即涉嫌构成犯罪。罪名分别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可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罚。
2.虚开上述发票以外的其他普通发票,如建筑安装业、广告业、餐饮服务业发票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涉嫌构成虚开发票罪:
虚开发票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个人犯罪的,可处管制、拘役,*6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二、非法制造发票,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非法出售发票的行为
(一)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或出售经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分别涉嫌构成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2.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或出售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分别构成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非法制造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或非法出售经税务机关监制的一般普通发票,如建安发票、货物销售发票等,数量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分别涉嫌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7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三、非法购买发票,非法持有发票的行为
(一)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二)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2.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
(2)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
(3)持有伪造的上述两类发票以外的,如广告业、服务业、餐饮业发票等其他普通发票2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7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对于达到上述标准的,也就是税务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此,您想说点什么呢?来论坛和大家一起说说吧。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二)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2.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
(2)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
(3)持有伪造的上述两类发票以外的,如广告业、服务业、餐饮业发票等其他普通发票2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7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对于达到上述标准的,也就是税务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此,您想说点什么呢?来论坛和大家一起说说吧。

扫一扫微信,关注精算师*7考试动态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保险精算师考试2014年F4考试内容 2014-12-24
-
2014年保险精算师考试F3考试内容 2014-12-24
-
保险精算师考试2014年F4考试形式详解 2014-12-24
-
2014年保险精算师考试F3考试形式是什么 2014-12-24
-
解说2014年保险精算师考试F5考试内容是什么 2014-12-24
-
2014年保险精算师考试F8考试要求是什么 2014-12-24
-
保险精算师考试F10考试时间和考试形式详解 2014-12-24
-
2014年保险精算师考试F10考试内容是什么 2014-12-24
-
2014年秋季保险精算师考试F3考试时间 2014-12-24
-
中国精算师考试科目 2014-12-16
-
推荐阅读:中国精算师考试科目 2014-12-16
-
值得一看:中国精算师考试科目 2014-12-16
-
考生注意:中国精算师考试科目 2014-12-16
-
攻略:中国精算师考试科目 2014-12-16
-
2015年报考指南: 娄底考区精算专业全面解析 2014-12-16
-
2015年报考指南: 娄底考区精算专业全面解析 2014-12-16
-
2015年报考指南: 怀化考区精算专业全面解析 2014-12-16
-
2015年报考指南: 衡阳考区精算专业全面解析 2014-12-16
-
2015年报考指南:郴州考区精算专业全面解析 2014-12-16
-
2015年报考指南:常德考区精算专业全面解析 2014-12-16
-
推荐阅读:2015年精算师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2014-12-16
-
精品阅读:2015年精算师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2014-12-16
-
值得一看:2015年精算师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2014-12-16
-
考生注意:2015年精算师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2014-12-16
-
2015年精算师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 2014-12-16
-
推荐阅读:历年中国精算师聚合风险模型模拟题 2014-12-16
-
考生注意:历年中国精算师聚合风险模型模拟题 2014-12-16
-
攻略:历年中国精算师聚合风险模型模拟题 2014-12-16
-
考生看过来:历年中国精算师聚合风险模型模拟题 2014-12-16
-
2014秋季中国宜昌精算师考试《会计与财务》模拟题及答案解析[1] 2014-12-16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