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规定进行,现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文件要求将录取信息予以公示。这里为大家整理了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的内容,供大家参考。相关考研拟录取问题,也可咨询高顿考研老师,高顿考研老师竭诚为大家服务。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经考生复试、学院遴选、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已公示结束),公示期:4月30日起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开,并经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最终确定。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情况。
研招办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钟楼2#204室,邮编:221116;电话:0516-83656219;邮箱:yzb jsnu.edu.cn
说明:
1.公示名单为拟录取名单,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要进行学籍学历审核,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请拟录取考生提前准备好毕业证书扫描拍照版,或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子版,以便需要时可及时提供。因不能及时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2.如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考察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经复检仍不合格;
(3)未通过教育部录取检查;
(4)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情况。
3.关于调档、定向协议、录取通知书等后续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录取栏目,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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