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规定进行,现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文件要求将录取信息予以公示。这里为大家整理了福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的内容,供大家参考。相关考研拟录取问题,也可咨询高顿考研老师,高顿考研老师竭诚为大家服务。
按照教育部、省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精神,根据各学院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排名,经研招办审查,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予以公布并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5月14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渠道反馈: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0591-22991792,jwc fzu.edu.cn;校研招办,0591-22865506,fzuyzb fzu.edu.cn。
特别说明:
1.请定向生按时、按要求提供定向协议书;非定向生按时、按要求将档案转入我校。未能通过国家录检、已被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学籍学历有疑问、未按时递交所需材料、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为更好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发展趋势,学校开展了学科结构优化调整工作,对部分学科进行了调整、部分学院进行了重组,其中学科调整和学院重组主要包括:(1)整合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中数学学科和经济与管理学院中统计学科,成立数学与统计学院;(2)依托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中计算机学科,成立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3)整合紫金矿业学院和环境与资源学院中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学科,成立紫金地质与矿业学院;(4)保留环境与资源学院环境科学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和地理学,成立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由于部分学院重组,部分已被录取考生的归口学院发生变化,详见公示名单的备注栏,但录取资格不变。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最终录取结果,以通过国家录检为准。我校录取通知书待国家录检结束后发放,敬请耐心等待。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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