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规定进行,现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文件要求将录取信息予以公示。这里为大家整理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公共管理(MPA)考后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的内容,供大家参考。相关考研拟录取问题,也可咨询高顿考研老师,高顿考研老师竭诚为大家服务。
经综合考核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院2021年公共管理(MPA)考后复试拟录取名单现已确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年4月19日-4月30日)。
公示名单如下:
备注:拟录取考生后续还应配合学校完成资格复审、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核,定向生应签署协议,未按要求完成所有环节或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公示期内,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申诉,具名向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反映。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6室教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94348
电子邮箱:mpa 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4月19日
原文出处:http://www.sppm.tsinghua.edu.cn/xwjy/mpa/zstz/26efe48977ce07650178e7b41c490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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