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规定进行,现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文件要求将录取信息予以公示。这里为大家整理了黑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公示的内容,供大家参考。相关考研拟录取问题,也可咨询高顿考研老师,高顿考研老师竭诚为大家服务。
各位考生:
黑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结束,现根据有关要求,对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请相关人员查询。
根据要求,本次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录取院系、录取专业(方向)、学习方式、研究生学号、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意见、录取类别(全日制定向生不调取个人档案,不参加奖学金评定,不享受助学金,毕业不参加统一就业派遣;非全日制研究生均为定向录取,不调取个人档案,不参加奖学金评定,不享受助学金,毕业不参加统一就业派遣),同时本次公示名单包括已经确定录取的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77名)。
拟录取考生将于5月中旬由教育部组织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通过后,预计将于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公示自5月6日至5月18日。如有疑问,可致电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51-86608729)。
一、调档要求
全日制非定向拟录取考生请于5月15日-6月10日将档案调至我校(调档函见附件2,应届毕业考生可根据本科院校的离校统一安排适当延期调档),全日制定向拟录取考生请于5月15日-6月10日将定向协议(定向协议见附件3)寄送至我校(地址同调档函地址)。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无需转档,无需签订定向协议。
二、思政考核表及诚信复试承诺书的提交
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在6月10日前向我校邮寄《黑龙江大学招收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见附件4)及本人手写签字的《黑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地址同调档函地址)。
三、录取类别更改
如有考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录取类别(定向、非定向)请在5月8前填写《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录取类别调整申请表》(附件5)并发送至631732468 qq.com,逾期不再接受修改申请。
黑龙江大学
2021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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