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即将开始,西安理工大学2022年考研复试公告还未发布。
高顿考研为大家整理了西安理工大学2021年考研复试公告的详细内容,对于报考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及平台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为主,线下现场复试为辅,异地现场复试以及委托其他高校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具体形式由各学院自定,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可参见西安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可在附件1中下载)。
二、复试时间及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3月20日后陆续启动复试,具体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安排,详见各学院的复试通知(含具体的复试形式、复试平台、复试时间、复试程序、复试名单等),各学院的复试通知将以本公告附件的形式陆续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并按各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3月22日开始,具体调剂专业及通知要求以我校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3.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4.专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和高职高专生提供)。
5.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提供)。
6.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
7.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在职定向培养的公函(模板可在附件1中下载)。
9.符合国家《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由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主要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等内容,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形式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2.复试前学院可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查。
3.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具体形式及要求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5.学校或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五、体检及政审要求
1.体检:拟录取考生须提交《体格检查表》(具体要求在拟录取阶段另行通知)。凡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政审:所有复试考生须在4月25日前将政审结果交至所报考学院,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表可在附件1中下载)。
六、其他要求
1.诚信复试。考生须签订《西安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知晓《西安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可在附件1中下载);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试题保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已完成复试的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露或在网络传播,一旦发现,取消相关考生复试成绩并根据泄密程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提前测试。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4.疫情防控。参加线下现场复试的考生请在前来校区时自行测量体温,确保体温正常。考生从进入校区至离开校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需提供14日内的考生健康卡、健康绿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测量体温等),身份验证未通过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前来我校前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各招生学院协调解决,如在校区检测出发热等异常情况,将按相关规定送至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及隔离。
七、温馨提示
1.西安理工大学严格遵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实施规范招生,不会向任何考生做出保证录取的承诺,更不会以任何名义向考生收取所谓录取费或其他费用。任何单位、中介或个人非法盗用我校名义发布虚假复试录取信息都属违法行为,请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并积极举报,一经查实我校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保护自身权益,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受骗!
2.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祝愿广大考生复试顺利,让我们相约九月西理工!
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