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过后紧接着就要开始准备复试,广西科技大学2022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还未发布。高顿考研为大家整理了广西科技大学2021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详细内容,对于报考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广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规定》(科大发〔2018〕19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综合对考生进行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思想品德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全面考查。
(四)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等工作,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调剂办法;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制定本学院各专业的研究生复试细则,组建命题工作小组和面试工作小组。
三、复试
(一)复试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1.2。
2.在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的情况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原则上获准参加复试。
3.坚持复试标准,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除成绩要求之外,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二)破格复试
1.基本原则
(1)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报考的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上线人数不及招生计划数。
(2)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必须为我校当年初试第一志愿考生。
(3)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只得参加初试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2.基本要求
(1)破格复试的考生初试公共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国家对应基本分数线5分,且不得出现两门及以上(含两门)单科成绩或总成绩未达到国家对应基本分数线的情况。
(2)破格参加复试的考生总人数不得超出我校当年招生计划的3%。
3.基本程序
(1)考生本人向报考学院提交《广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个人履历、科研成果、论文、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
(2)考生报考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集体讨论并由小组组长签署意见;
(3)研究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结合上述原则(要求)及国家文件要求进行审核。
(4)研究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及申请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审批,审批通过的考生方允许其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使用统一复试软件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
(四)复试准备
1.研究生工作处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咨询的服务能力。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2)在学校网络中心协助下,组织网络远程复试工作中涉及软件平台的使用培训工作。
(3)细化流程,制定操作指南,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
①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制定考生端、面试考官端操作指南、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
②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应急预案。
2.招生学院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细则,细则中应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调剂原则、程序等进行详细说明。
(2)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工作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组建命题工作小组、面试工作小组,命题工作小组应由3—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面试工作小组设组长1名,考官4名,秘书1名,因疫情防控的需要,有发烧或其他不适的人员都不能参加工作,因此面试工作小组还应另备机动人员。
(4)学校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各学院另指定专人负责技术问题,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3月19日前组织复试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5)面试安排在学校标准化考场进行,主机采用讲台电脑和投影,每个面试工作小组需另准备1个外置摄像头接入平台视屏。此外,每个面试小组应另行准备1台笔记本和摄像头备用。复试时间确定后,面试工作小组秘书应提前向教务处借好教室,并提前到教室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
(6)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复试人员运用相关软硬件的能力,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参与复试工作的全体人员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3.考生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1台电脑+1部手机或2部手机)和配件(电源、支架等)。
(2)良好的网络环境。
(3)“双机位”要求。“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考生侧后方)。
(4)环境简洁、安静、灯光明亮,无遮挡、无死角、无其他人员。
(5)必要文具,空白A4纸若干。
(6)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包括:
①初试准考证;
②有效身份证;
③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④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符合“复试照顾政策”和“专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未取得毕业证(须2020年9月15日前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需提供准考证,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
⑦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⑧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及所获奖励等的其他材料。
(7)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五)复试内容
各招生学科要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内容具体包括英语水平测试、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3部分,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英语水平测试:满分10分。
该部分主要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查形式由招生学院自定,并在复试细则中说明。
2.专业课考核:满分35—45分。
(1)考核形式可为笔试或口试,由招生学院自定,并在复试细则上说明。
(2)试题由招生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应与公布的考纲一致,题型可有所调整。
3.综合素质考核:满分45—55分。
(1)学科背景及科研创新潜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对学术型硕士了解其科研成绩,如已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活动及获奖等;对专业型硕士侧重了解考生的应用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
(2)思想政治素质及社会适应性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是保证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品德方面内容,并加强诚信评判。各学院要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了解考生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逻辑思维能力及个人素质
主要考察考生举止、表达、礼仪、人文素养及心理健康状况。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方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时间2.5小时,考试内容应与公布的考纲相符,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题型可有所调整。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日程初步安排。
1.3月20日零时调剂系统开通,12小时后,各学院可视生源情况决定是否关闭系统。系统关闭后,即应开始对系统内的调剂申请志愿进行整理和筛选,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尽快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2.具体的复试安排由各学院制定并通知考生。
3.面试时长不少于20分钟,从正式进入面试计时。
(七)复试工作要求
1.加强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招生学院和研究生工作处对考生报名材料扫描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
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考生考前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和研究生工作处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加强复试工作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4.复试材料
各面试工作小组秘书应做好文字记录,包括成绩评定和评语等,各学科专业面试工作小组组长对复试结果审核后签字确认。复试结束后1周内,各学院需将经学院面试工作小组组长、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广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提交研究生工作处。
四、拟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二)拟录取程序
1.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各学院对复试的各类考生按综合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工作处。
2.待录取通知
经复试合格并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
(1)一志愿考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但已被我校发送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将不能在系统内进行调剂申请操作;
(2)所有调剂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尽快按规定时间确认同意待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3.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后学院及时上报拟录取人员名单,校研究生工作处初步审核后,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出现多批(次)复试,每批(次)成绩、拟录取名单分批排序、公示与公开。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4.拟录取名单审核
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教育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5.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5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考生体检
考生需在确认待录取后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提交近20日内(以确认待录取日往前推)本人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有直系亲属或直接利益关系人参加复试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必须于复试结果公示后2周内向我校研究生工作处提交申请,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逾期不再受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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