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
一、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以下统称“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者,除符合上述(一)(三)(四)中的各项条件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
(六)报考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者,除符合上述(一)(三)(四)中的各项条件外,还须满足如下条件:①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②具有5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③在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或在大学和中小学(幼儿园)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教师(注: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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