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几年就业、出国压力增加,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的人越来越多,近几年的报考人数呈持续上涨趋势,别担心,高顿小编今天为各位同学带来了最新消息——北京师范大学港澳台法硕报考资格,那么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师范大学港澳台法硕报考资格一览
  一、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全日制学习方式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与博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培养地点在北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地点在珠海。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非全日制(兼读制)学习方式仅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地点在珠海。招生学院为教育学部、文学院、心理学部,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参见相关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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