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考研基本结束,2023考研正式起航。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考研推免招生简章包含了接收条件、接收专业及拟接收人数等信息,对于报考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高顿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华中师范大心理学院学考研推免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有需要的同学可以查看收藏。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考研推免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考研推免招生简章包含了接收条件、接收专业及拟接收人数等信息,对于报考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
  一、接收条件
  1、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及拟接收人数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040200心理学拟接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数为30人;
  研究方向包括01认知神经科学、02人格与社会心理学、03发展心理学、04教育心理与学校心理、05管理心理学、06临床与咨询心理学、07网络行为与工程心理学。
  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一)推免生预报名,9月15日-9月22日。
  申请人登录“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yjs.ccnu.edu.cn/yjs/jump/tmsybm)进行预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并上传《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特别说明:“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仅为服务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辅助系统,主要用于前期征集报考志愿信息。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二)“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10月20日(含20日当天)之前。
  所有推免生(包括:参加我校2021年暑期夏令营考核合格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申请人、已参加我校推免预报名的申请人和其他未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人),在2021年10月20日前(开始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系统开放时间为准)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
  (三)提交材料,9月15日-10月10日。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864567169 qq.com(邮件主题:2022推免材料,请按照材料顺序标号并压缩成一个zip文件包)
  纸质版材料邮寄: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南湖综
  合楼N8026),收件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8617,邮编:430070(请使用顺丰或EMS邮寄,邮寄截止日期10月1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完成报名同学请加入QQ群并发送“2022推免生+姓名”进行实名认证。
  复试与考核
  学院审核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组建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专业面试。根据申请情况,审核申请信息,分批确定面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
  2022年推免生将采用网络面试的形式,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推免生录取
  推免生录取工作要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学院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未完成确认的推免生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奖助政策
  1、学校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推免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渠道。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硕士生每年6000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另行资助1000元/月,博士研究生另行资助2000元/月。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5万/年、二等学业奖学金1.2万/年、三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年。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2万/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8万/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4万元/年。
  5、学校设有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奖学金),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普通推荐免试生在取得我校研究生正式学籍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6、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助学金,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有校长奖(学生)、中凯研究生奖学金、章开沅奖学金、蔡勖研究创新基金、余家菊奖学金、辞修奖学金、黄永林学生文化创新励志奖学金、鼎利通信奖学金等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特殊困难救助金,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本文内容整理自华中师范大学官网及研究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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