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考研基本结束,2023考研正式起航。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考研推免复试细则包含了复试基本原则、复试录取组织机构、复试资格条件等信息,对于报考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的同学有很大的参考意义。高顿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2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考研推免复试细则的详细内容,有需要的同学可以查看收藏。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办法》相关规定,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细则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一、复试基本原则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符合我校及学院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提高选拔质量。
3、坚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参加复试的资格条件
1、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没有任何违法纪律处分记录。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毕业时应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复试工作安排
1、推免生预报名,9月18日-9月23日。
申请人登录学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并上传《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特别说明:“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仅为服务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辅助系统,主要用于前期征集报考志愿信息。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2、提交材料,9月23日24时前。
本校或外校推免生必须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1157082760 qq.com(邮件主题:2021推免材料,请按照材料顺序标号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
完成预报名同学请加入QQ群并发送“2022推免生+姓名”进行实名认证。
四、复试时间和内容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确定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推荐免试生须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由于证明材料不全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复试时间
此次复试采取在线形式进行,拟选定腾讯会议作为相应工具,复试时间拟定为9月25日(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织一次或多次复试)。申请者在提交申请后,务必随时关注学院主页与QQ群内通知,及时获取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2、复试内容
(1)复试小组通过查阅考生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综合面试(100分)和英语面试(100分)进行考核;其中,综合面试权重占70%,英语权重占30%。
总成绩(100分)=综合面试*70%+英语面试*30%
(2)综合面试主要测评政治思想和专业基础等方面内容。政治思想方面,着重对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评。专业基础方面,主要考察各专业的基础知识。
(3)综合面试、英语面试和复试总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
五、录取
1、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报考专业方向,根据复试成绩排名,分别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之后,学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学院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未完成确认的推免生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
2、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随意更改。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3、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复试提交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本科成绩单一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4、所在专业成绩排名证明,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公章。
5、其他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等的复印件一份。
上述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推免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本次复试不收取复试费。
七、复试录取组织机构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分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和正处职组织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本科教学副院长、科研副院长、学院分党委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组成;负责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组织学院招生计划的实施。
2、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正处职组织员担任组长,由学院分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复试监督举报电话与信箱
监督举报受理人:学院分党委副书记,监督举报电话:027-67865817,监督举报邮箱:jingguan_jijian 163.com。
4、复试小组
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3-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组成,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实行组长负责制。
本文内容整理自华中师范大学官网及研究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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