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已经发布,各位同学注意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高顿考研为大家整理了东华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事宜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确认通知书邮寄地址、健康申报、调档、政审、户口迁移等事宜的通知
各位2022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应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范围:全部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非全日制学生)
要求:
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完成“健康状况自主申报”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拟录取考生,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预计7月中上旬开始寄发第一批录取通知书。请拟录取新生务必及时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拟录取查询”(先注册后登录,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6:00)。因疫情影响,今年通知书不提供“自取”服务,请考生均选择“邮寄”方式。为确保录取通知书及时发放、投递无误,请务必按时完成确认。
MBA/MPAcc/MPA/MEM/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新生以及其他类别非全日制新生的录取通知书由相关学院及MBA中心发放,届时邮寄或领取详情可致电相关学院及中心咨询。
发放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
6月27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7月底之前由考生本科学校将毕业信息完整的档案(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归齐后寄东华大学学生处。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故不能毕业者不予录取,档案不必寄送。(注:东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统一调档。)
2、历届毕业生(全日制)
6月27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6月27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东华大学学生处(政审表和档案分别寄送)。我校收到政审表、档案且政审合格、档案齐全,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3、历届毕业生(非全日制)
6月27日前将政审表寄达学院,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健康状况自主申报
范围:全部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非全日制学生)
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本校招生专业实际要求,全部拟录取考生须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拟录取查询”,进行“健康状况自主申报”。我校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况筛查及存档。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如瞒报、虚报病史,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政审表
范围:全部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非全日制学生)(准考证号即为考生编号)
要求:
1、自行下载《东华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doc》(以下简称政审表);
2、如实填写政审表的个人信息;
3、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或学院思政部门办理;有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
4、于6月27日前将政审表寄达拟录取学院。注:考生在寄送政审材料时,请在封面的正面用醒目字迹写上“××学院硕士研究生政审材料”字样。
各学院收取政审表地址如下:
*为确保政审材料顺利送达,请使用“顺丰快递”寄送,若无法下单,请隔天再试。
(勿使用顺丰“同城急送”方式寄送)
四、调档函
范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
东华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调取人事档案。
要求:
1、登录硕士考生查询系统——录取查询,下载并彩色打印调档函;
2、如实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
3、将调档函交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
4、档案由保管部门机要或EMS(学生档案专项通道)寄送至东华大学学生处(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行政楼219室,东华大学学生处方老师收,邮编:201620,联系电话:见官网)。若以其他方式送达,如有丢失,责任自负。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单位统一寄送,非应届毕业生于6月27日前寄达。
档案于规定时间未到将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影响拟录取结果。
五、户口迁移
凭《录取通知书》、家庭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即《户口迁移证》。
1、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不迁户口、上海市常住户口(含毕业后已经落户上海社区公共户及单位集体户口)的研究生不迁户口;非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集体户口遵循自愿原则,凡就读期间需要办理出国、考驾照、考会计证等需要在学校出具户籍证明的各项事务,建议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在本市其他高校的研究生需提供学校集体户口户籍证明。
2、户口迁入只受理今年入学的新生,入学期间统一办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今年入学的新生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将户口迁至学校的,此后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户口迁入学校后除开除、退学、转学外,在读期间不得以其他任何原因中途将户口迁出。
3、为防止丢失“户口迁移证”和“户籍证明”请学生尽量在入学报到前一周前往派出所办理上述事项。
4、“户口迁移证”和“户籍证明”在入学教育期间由辅导员统一分类收取。“户口迁移证”的右上角注明本人所在学院、班级、学号及本人联系电话。
5、户口迁移证明上迁往地址按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填写,服装学院、管理学院和人文学院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其他学院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请严格按照录取学院所在校区填写户口迁往地址,若因填写错误造成户口迁移失败,责任自负。
6、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集体户的管辖派出所为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天山路派出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集体户的管辖派出所为上海市松江公安分局大学城派出所。
7、有关户口迁移证明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详见官网
*注:户口迁移证必须计算机打印,不能手填;其右下角日期处,必须有原迁出派出所的公章。
请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仔细核对以上项目要素,如与实际情况不符、项目要素缺漏等情况,请及时与开具《户口迁移证》的公安派出所联系更正。
六、填写《东华大学2022级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新生需填写。学院、专业需填写录取学院、专业。学号待录取通知书下发后,按照通知书上学号填写。
未婚新生本人声明签字即可。
已婚新生计生部门意见由原就读学校或原工作单位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本校应届毕业生已婚新生计生部门意见由学院本科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
七、注意事项
1、请勿将人事档案、政审表寄送到我校研招办,以免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2、6月28日由学院政审负责人、接收档案负责人在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内录入档案到达信息和政审审核结果,届时考生可登录硕士考生查询系统——录取查询进行查看,所有材料到达学校后需要静置并进行消杀,请耐心等待系统更新结果。请勿来人、来电、来函至研招办查询档案到达情况及政审结果。
3、所有新生入校后,经我校德智体全面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还原单位。
4、咨询请发送邮件至邮箱见官网,请注明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学院及专业,尽量将问题阐述完整。
5、《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东华大学2022级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一律自带,入学后交学院辅导员。无需过早办理。
后续通知请密切关注我办官方信息发布渠道: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东华研招”微信公众号。
东华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18日
文章来源:东华大学研究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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