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2023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在此次考试中,陕西理工大学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650余名,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50余名。具体的招生详情、招生条件、考试信息等内容小编已经给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陕西理工大学2023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650余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50余名。各学科、类别具体招生人数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和招生依据教育部考试管理规定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要求将全部学籍及人事档案调至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安排进行学习。非全日制专业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具体时间以录取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均不得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按照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对报考教育硕士的生源限制为: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任教师。
  (2)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生源不得为大专(及以上)各类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
  (3)不接受同等学力身份的考生跨专业报考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
  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7.全日制类别的所有考生拟录取后都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在职报考全日制类别的考生必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在职工作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审批登记表”原件(模板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并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能保证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或按时转入档案的,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8.所有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
  9.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陕西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模板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就业协议书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10.报考我校会计专硕、教育专硕、化学学硕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优良;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一篇。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是陕西省内的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则可在本科所在学校考点或我校考点报名,陕西省内的社会考生原则上均在我校考点报名;陕西省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当地报名并参加现场(网上)确认以及初试。所有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准确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信息为准。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报考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考我校但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7)最终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下发文件为准。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或者“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已注册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但通过报考单位核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在研招网上缴纳报名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考试安排等事项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页”。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预计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信息为准。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预计为2022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信息为准)。《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后请妥善保管,初试成绩查询、复试中还需使用)
  六、复试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按国家A区复试基本要求执行。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比例可以适度扩大。
  (三)复试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
  (四)复试地点: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详见复试通知。
  (五)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跨专业或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须达到及格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其他事项按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相关文件执行。
  6.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考生初试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中下旬。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为2年(最长学制原则上不超过3年),其余学科学制均为3年(最长学制原则上不超过4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均为3年(教育硕士最长学制原则上不超过4年,其余学科最长学制原则上不超过5年)。
  (二)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7000元/生/年;专业型:会计硕士12000元/生/年;其余专业学位研究生8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2000元/生/年。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

按条件评选

助学金

6000元

全覆盖100%(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学业奖学金

1000-5000元

按条件评选

天汉助研奖学金

3500-7000元(研一)

按条件评选

1000-5000元(研二、研三)

与学业奖学金配套

学业单项奖学金(含优秀科研成果、创新创业竞赛等)

最高可至12000元

按条件评选

创新基金

2500-5000元

按条件评选

助研、助教、助管

按岗位考核

按条件评选

  (四)住宿
  学校有专门的的研究生公寓楼,配备空调、洗衣机、饮水机、咖啡机等生活设施。住宿一般为3-4人一间,住宿费为1000元/生/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住宿,对确有住宿需求的,学校将根据宿舍空余情况和学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安排。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20
  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大学
  学校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
  邮政编码:723000
  联系人:杨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916-2641564
  QQ群:398747246(学硕),741671350(专硕)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snut.edu.cn/
  注:导师情况可在我校各学院网页上查询;往年试题可联系研招办获取。
  涉及报名、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最终以教育部2023年研招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十三、其他
  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原文来自: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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