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各位同学注意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高顿考研为大家整理了国际关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际关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院本年度拟招收硕士生总人数为304人(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160人,专业学位144人,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和我院招生体检标准。
(五)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者,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非法学类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我院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仅限与我院签订有委托培养协议的单位。报名参加委托培养、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需先提交所在单位的批准函,并经我院研招办确认,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七)报考我院硕士生的方式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和单独考试。
(八)推荐免试生必须是经考生所在毕业学校(学校必须有教育部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结束前通过我院复试并被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详细内容请查看《国际关系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4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2.业务优秀,从事工作与报考学科相关领域,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
3.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以委托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报考。初试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考点必须选择国际关系学院(1142)考点,并在我校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和要求请考生于9月中下旬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考须知及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的相关公告。
报考点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2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关注报考点的详细提示事项。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初试方式为笔试。
3.初试科目:详见“国际关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下列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其编制。其他科目由我院自主命题,考试大纲请到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4.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我院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当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复试的具体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届时请浏览查询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国际关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口语等科目(具体以公布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为准)。
复试时考生须接受体格检查。复试考生携带加盖我院研招办公章的《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扉页》,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我院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平时工作业绩或学习成绩、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委托培养、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我院学术型硕士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翻译、电子信息硕士:每生每年15000元;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每生每年20000元;
警务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
研究生学费均按学年收取。
我院具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工作津贴等。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报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所有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生(委托培养学生除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10个月发放)。
我院研究生(委托培养学生除外)学业奖学金的覆盖率在40%—60%之间。学术型硕士生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人每年10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80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6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的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人每年12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100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8000元。
我院设有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用以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综合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新生。
我院还可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校内困难补贴。
七、其他
1.我院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2.我院招收的非委托培养、非定向研究生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学院协助向用人单位推荐。
3.委托培养、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须按协议书回原单位工作。
4.本章程由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解释。
八、联系方式(详见官网)
文章来源: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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