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华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推免招生简章包括名额分配、推免条件、推免成绩计算办法、推荐程序、工作要求等内容,备考华北理工大学的同学可以仔细研读一下今年的招生简章,小编已经整理好2023年华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简章的具体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名额分配
我校2023年推免名额217名。按照国家推免政策和学校发展需要,在考虑各专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毕业人数基础上,确定各专业具体推免名额(附件1)。
二、推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热爱所学专业,学风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三)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前四学年(四年学制的前三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未出现过不及格课程或仅出现过两门次(含)以下不及格课程,且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成绩,不含双学位和辅修专业成绩)位列本专业毕业生的前30%(含)。
(六)前四学年(四年学制的前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列本专业毕业生的前30%(含)。
三、推免成绩计算办法
以本科生在学期间的学业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推免资格。学业综合成绩由前四学年(四年学制的前三学年)的加权平均成绩、综合评价加分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
学业综合成绩=加权平均成绩×90%+综合评价加分,其中:
(一)加权平均成绩的课程范围为必修课,成绩为首次合格成绩,满分100分。
(二)综合评价加分相关材料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含),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综合评价加分认定实施细则进行认定,满分10分。
四、推荐程序
(一)每年暑假末或秋季学期开学初,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证明材料(本科成绩单、综合评价加分佐证材料)。
(二)所在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可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负责人等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重点评价创新质量和学生个人贡献,从严把握受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和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要做好书面记录,并且全程录音录像。
(三)所在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以学业综合成绩在专业内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学生查明情况后公布处理结果,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四)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材料(包括学生姓名、本科专业、学习成绩及本专业排名、综合评价加分材料等)须经过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等部门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所在学院向研究生学院报送推荐名单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须由推免工作小组组长和具体实施人员签字确认。
(五)研究生学院对各学院推免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呈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研究生学院
报省主管部门审批备案,通过以上程序选拔的本科生即取得推免资格。对有异议的学生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
五、工作要求
1、推免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规范开展推免工作。
2、各学院修订的推免细则必须符合学校文件要求,不得出现与学校推免办法和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条款。
3、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因为疫情原因,推免期间毕业生仍未返校的,各学院要确保推免事宜通知到毕业班的学生,保证所有学生知情并自主申报。
4、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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