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科技大学公布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包括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学费标准等内容。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广西科技大学考研招生简章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广西科技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共11个学院9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61人,此招生计划数按教育部2022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95%编制,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招生计划为准。其中:
  (一)拟招收统考考生761人。其中全日制751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非全日制10人。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该计划专项专用,属于全日制专业学位指标,指标不分配到具体专业,如达到我校自划线的考生数超过计划数,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与国家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科总分的比值分配到专业。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实际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情况、学科发展需求、导师队伍水平、科研到位经费、培养平台质量及就业形势等因素,对各学院招生专业的招生人数作适当增减。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准予参加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下载与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初试自命题科目详情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上网查阅。
  六、复试
  复试时间为2023年3月底至4月中下旬,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届时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内容具体包括英语水平测试、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体检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报考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于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
  七、录取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及体检符合条件的考生,按初试、复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复试及录取办法详见我校届时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八、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3年9月30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就其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学历学籍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制、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制、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学制3年,学费8000元/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制3年,135101音乐、135108艺术设计、055101英语笔译等3个专业学费1495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13000元/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即085501机械工程)学制3年,学费15000元/年。
  (二)奖助政策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设立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研究生专注学业,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100%(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奖励品学兼优学生,按教育部下达指标评选产生。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第一志愿录取考生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调剂录取考生获得4000元/生·年,其他调剂考生不享受学业奖;二、三年级总获奖比例≤80%,一等奖6000元/生·年,二等奖4000元/生·年,三等奖2000元/生·年,各等级的具体比例依据当年财政拨款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4)学校还设有“三助一辅”岗位、各类竞赛奖、考博升学奖学金、“学术之星”奖、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目前我校未设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如上级部门有新的奖助政策要求,将按其规定设置。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以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考生档案无法调取,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以上内容来源: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以上就是学姐为大家整理的【2023广西科技大学考研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关于考研的相关信息,请关注高顿考研官网查询,祝大家考研成功。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