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民法(法律硕士-法学)2023考研复试大纲已经发布,复试大纲包含了考试范围、考试要求、考试形式、试卷结构等重要信息,对考生具有重大的参考意义。高顿考研为大家整理了哈尔滨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民法(法律硕士-法学)2023考研复试大纲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民法
适用:法律硕士(法学)
参考书目:
魏振瀛:《民法》(第8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年。
一、考试目的与要求
考核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的情况,以及对实际案例的分析和处理能力。学生应掌握民法总论、物权、债权的基础知识和法律规定,具备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现实生活相关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试卷结构与分值(满分100分)
内容比例:
民法总论约40%
物权约30%
债与合同约30%
题型比例:(考试时间:120分钟)
1.简答题约30%
2.论述题约40%
3.案例分析题约30%
三、考试的内容与要求
(一)民法概述
考试内容
民法概念、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考试要求
1.了解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渊源及效力、民法典结构。
2.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内容。
3.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要素,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事责任。
(二)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考试内容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考试要求
1.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理解监护制度及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制度。
2.理解法人的概念与本质,掌握法人的条件、法人的学理分类和立法分类及法人的民事能力。
3.了解非法人组织的特征,掌握合伙。
(三)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考试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及范围。
考试要求
1.理解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特征及范围。
2.掌握物的概念及分类。
(四)民事法律关系变动
考试内容
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诉讼时效
考试要求
1.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和分类。
2.理解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及分类。
3.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有效要件。
4.掌握无效、可撤销、效力未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5.掌握代理的概念和分类、代理权。
6.理解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制度。
7.掌握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制度。
(五)物权总论
考试内容
物权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效力;物权类型;物权变动和物权保护
考试要求
1.了解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掌握物权的效力。
3.掌握物权的类型和变动规则。
4.理解物上请求权。
(六)所有权
考试内容
所有权、相邻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
考试要求
1.掌握所有权的概念、内容、分类。
2.理解所有权的取得一般方式,掌握善意取得制度。
3.了解相邻关系制度、理解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及规则。
4.掌握共有制度。
(七)用益物权
考试内容
用益物权的概念及范围
考试要求
1.理解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种类。
2.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内容;了解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三权分置;理解地役权、居住权。
(八)担保物权
考试内容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考试要求
1.了解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2.掌握抵押权的取得、效力及消灭、超级抵押权、流押效力。
3.理解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的内容、流质契约效力。
4.掌握留置权的取得和效力;抵押、质押、留置关系。
(九)债权总论
考试内容
债的概念、发生原因;债的分类;债的履行;债的保全与担保(保证)、债的消灭和转移
考试要求
1.理解债的概念和发生原因。
2.掌握债的分类。
3.理解债的履行的一般规则。
4.掌握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掌握保证方式、理解保证期间、熟悉定金类型及效力
5.理解债的移转规则、掌握债的消灭方式。
(十)合同的订立
考试内容
合同的概念;合同的订立
考试要求
1.了解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2.掌握合同的订立程序、合同的内容与解释。
(十一)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
考试内容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考试要求
1.了解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规则。
2.掌握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含义、构成要件及适用范围。
(十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考试内容
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考试要求
理解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程序和法律后果。
(十三)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1.掌握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
2.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了解违约责任形式。
文章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