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师范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包含了报考条件、考试内容、报考日程等重要信息,对报考的考生有很大的参考意义。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该院校,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3浙江师范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浙江师范大学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限,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
  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4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翻译硕士基本学制为2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考生还需符合招生学院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详见2023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网址:http://yzw.zjnu.edu.cn/2022/1215/c4968a408927/page.htm)。
  (四)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五)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需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四、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2月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3月11日前)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关注各报考点的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7.报考博士研究生应在3月15日前将相关居民身份证、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和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寄送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五、考试和考核
  (一)硕士
  1.初试
  (1)打印准考证
  2023年3月21日-31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
  4月初,学院组织初试笔试。具体初试时间、参加初试考生名单、初试具体安排等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网址:http://yzw.zjnu.edu.cn/)。
  2.复试4月中旬,学院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复试安排等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网址:http://yzw.zjnu.edu.cn/)。
  (二)博士
  1.资格审核
  3月下旬,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英语水平资格、科研成果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2.材料审核
  3月30日前,学院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并公示入围综合考核名单。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
  3.综合考核
  4月中旬,学院组织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和考核安排等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网址:http://yzw.zjnu.edu.cn/)。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23年7月前寄发考生本人。
  七、入学
  新生于2023年9月中旬前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入学后,我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和身体健康复查,均合格者方能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以下收费均为人民币),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12000元/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其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
  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参加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学校住宿费标准收费。
  以上内容来源: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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